1、中药生产工艺变更分类及申报要求,2017年10月19日,1.类变更分类,药材前处理工艺变更分类:(1)不含热敏性、挥发性成份的药材变更粉碎的方法、设备等,但粉碎前后的粒度分布、粉碎得率等基本相同。(2)变更提取用饮片的大小、形状等,但对提取得率及药用物质无明显影响。(3)多种药材单独粉碎变更为混合后粉碎,如单独粉碎的出粉率均较高,且变更前后的出粉率、粒度等变化不大。,1.类变更分类,提取纯化工艺变更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更内容:(1)药液静置、过滤改为离心(或离心改为药液静置、过滤),且药液中的固形物及指标成份含量不变。(2)不含挥发性成份、热敏性成份的提取液,在浓缩方法、参数及受热程度不变
2、的前提下,由“多次提取的提取液合并浓缩”变更为“每次提取液直接浓缩,在浓缩罐中混合”,或由“每次提取液直接浓缩,在浓缩罐中混合”变更为“多次提取的提取液合并浓缩”。(3)不含挥发性成份、热敏性成份的药液缩短浓缩干燥的受热时间或降低受热温度。(4)不含挥发性成份、热敏性成份的几种浸膏(包括药粉与浸膏),由“几种浸膏共同干燥(包括药粉加入浸膏中共同干燥)”变更为“分别干燥”,或由“几种浸膏分别干燥”变更为“共同干燥(包括药粉加入浸膏中共同干燥)”。(5)因生产设备、规模的改变而引起液体物料静置存放的温度、时间的变更,或浓缩、干燥所需时间等参数发生变更。(6)在其他工艺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醇沉或水
3、沉的时间,但醇沉或水沉上清液的相对密度、固形物及指标成份含量等不变。,1.类变更分类,成型工艺变更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更内容:(1)不含挥发性成份、热敏性成份的中药变更干燥工艺,缩短受热时间或降低受热温度,如常温干燥变更为减压干燥、流化床干燥。(2)口服固体制剂成型过程中原辅料的加入顺序发生变更。(3)变更混合工艺步骤中混合设备类型及参数,混合均匀度符合要求。(4)缩短制粒工艺的受热时间或降低受热温度,如湿法制粒、一步制粒、干法制粒之间的变更。(5)变更湿法制粒工艺中粘合剂乙醇溶液的浓度。(6)增加药液普通过滤工序,或者变更药液普通过滤的滤材材质、孔径及过滤次数等,且相关检测及固形物、指标
4、成份含量等不变。(7)挥发油的处理由喷入变更为-环糊精包合后加入。(8)丸剂制丸方法的改变,如泛制法、挤出滚圆法、压制法等的改变,或由手工泛丸变更为机器制丸。(9)丸剂、胶囊剂、片剂增加抛光工序。片剂包衣由包糖衣工艺变更为包胃溶型薄膜衣工艺。(10)胶囊剂填充工艺变更,如由粉末填充改为制粒后填充。(11)不含挥发性、热敏性成份的口服液体制剂,由湿热灭菌变更为终端无菌灌装工艺,或增加湿热灭菌工序。(12)滴丸滴制过程中变更加料顺序,降低配料温度、滴制温度、冷凝液温度,变更滴距。(13)包装工序中增加填充惰性气体步骤。,1.类变更申报资料要求,1品种概述(1)申报品种获准上市的信息,包括规格、批准
5、文号、批准时间、执行标准、有效期,以及历次补充申请及最近一次再注册的情况等内容。(2)简述变更事项若非首次申报且未被批准,应简述未获批准的原因。如在工艺变更的同时有关联变更,应说明关联变更的情况。2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以文字描述的方式说明变更前、后生产工艺过程。以文字描述或列表的方式提供各步骤的主要变化(包括批量、设备、生产方式方法、工艺参数、辅料种类及用量等的变化)及原因。应同时说明关联变更的具体事项和理由,提供制剂处方、药品规格等信息,明确说明制剂处方、药品规格是否发生变更。,1.类变更申报资料要求,3生产工艺变更研究(1)变更的合理性评价和风险分析基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变更内容进行风
6、险分析。分析变更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确定变更的合理性和变更风险。(2)变更研究生产工艺完整描述变更后的生产工艺及主要工艺参数。工艺研究结合变更情况,简述生产工艺的选择依据和优化过程。列出相应的工艺步骤及主要工艺参数控制范围,并提供详细的工艺路线、工艺方法、工艺参数界定,或辅料种类和用量筛选的研究资料。如果涉及中间体质控的变更,应列出相关中间体的控制标准。涉及辅料变更的,应列出辅料的来源、级别、质量标准,重点列出变更后新增辅料的详细信息;对于特殊的辅料,应说明安全应用限度及其依据。,1.类变更申报资料要求,生产工艺验证和中试生产数据结合变更情况,简述生产工艺验证情况。如果仅涉及到生产工艺的局部变更
7、,可重点对变更内容进行研究和验证;如果涉及到生产工艺的整体变更,应对完整的生产工艺进行研究和验证。提供3批能够代表生产实际情况的中试研究数据,包括批号、投料量、半成品量、辅料量、成品量、成品率等。(3)药品标准和质量研究药品标准提供药品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说明各质控项目设定的考虑,总结分析各检查方法选择以及限度确定的依据,未纳入标准项目的考虑及确定依据,说明此次有无因生产工艺变更所导致的关联变更项目。对原执行标准/拟定标准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要求进行评价,如不符合现行要求应进行系统的方法学研究和标准修订。,1.类变更申报资料要求,质量研究提供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应包括药品标准变更
8、项目的方法学研究和验证研究资料、未列入药品标准项目的方法学研究和验证研究资料等。应对进行的验证工作能否支持检测方法的可行性进行自我评价。质量对比研究一般情况下,应提供变更所涉及的生产工序质量控制指标的比较研究资料,以及拟变更工艺样品与原生产工艺样品药品标准中质量控制指标的比较研究资料。必要时,还应根据变更具体情况、剂型特性和药物性质,视情况增加适当的检测项目(如指纹图谱、溶出度、生物活性检测等),以全面反映工艺变更前后样品质量的一致性。(4)批检验报告提供三个连续批次的检验报告,应提供样品的批号、生产时间、地点、批量等信息。并给出变更前三批样品的数据资料,对关键指标进行列表对比。,1.类变更申
9、报资料要求,(5)稳定性研究一般应对3批变更后样品进行36个月加速及长期留样考察,以文字或列表的方式提供与变更前样品的稳定性比较研究情况。对关键项目,如含量等,应列出具体检测数据,比较其变化趋势。提供变更后样品的内包装材料、贮藏条件、有效期,并结合变更后样品的稳定性研究情况、变更前后样品的稳定性比较研究情况、已上市产品的贮藏条件和有效期等,说明变更后样品的内包装材料、贮藏条件、有效期的确定依据。,2.类变更分类,药材前处理工艺变更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更内容:(1)含热敏性、挥发性成份的药材变更粉碎工艺,且受热程度发生变化。(2)药材粉碎粒度由药典中收载的一种粉末等级变更为药典中收载的另一种
10、粉末级别。注:II类变更较少,不再介绍申报资料要求。,2.类变更申报资料要求,此类变更,除上述类变更相关工作外,还应进行以下工作:1根据需要提供药理毒理试验资料。2临床试验或生物等效性研究比较资料。,3.类变更分类,药材前处理工艺变更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更内容:(1)变更饮片炮炙方法,如处方中法半夏变更为姜半夏。(2)原药材或原粉增加60Co-射线辐照灭菌或微波灭菌。(3)药材粉碎的粒度由细粉变更为超微粉。,3.类变更分类,提取纯化工艺变更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更内容:(1)工艺路线改变,比如:饮片合并提取与分开提取的改变。提取溶媒种类的改变。挥发油提取变更为不提取挥发油。增加水沉(或醇
11、沉)工序等。删除提取或纯化工序中的步骤。(2)工艺方法改变,比如:提取方式的变更,如传统提取工艺变更为超声波提取或动态连续提取、煎煮提取变更为温浸提取、热回流提取变更为逆流提取、渗漉工艺变更为连续热回流提取或静态提取、挥发油提取工艺变更为超临界萃取工艺或芳香水提取工艺等。,3.类变更分类,纯化方法的变更,如由醇沉变更为沉淀剂、澄清剂或膜分离纯化,萃取工艺变更为大孔吸附树脂、离子交换或硅胶等纯化工艺。(3)工艺参数改变,比如:变更提取的溶媒浓度、次数、温度或时间。变更醇沉/水沉工艺的主要工艺参数,如醇沉/水沉前药液相对密度、醇沉含醇量/水沉加水量、醇沉/水沉温度等。变更纯化工艺用澄清剂种类,如壳
12、聚糖改为ZTC1+1澄清剂。变更柱层析纯化工艺的主要工艺参数,如柱填料种类和型号、填料用量与上样量的比例、洗脱溶媒种类及用量、洗脱液pH值、洗脱终点等。变更超临界萃取工艺主要工艺参数,如萃取压力、萃取温度、萃取时间、流速、分离釜压力、分离釜温度等。提取溶剂用量的变更,一般按照类变更进行研究,若提供充分的研究数据证明其变化不大,可按类变更进行研究。,3.类变更分类,成型工艺变更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更内容:(1)常压/减压干燥改为微波干燥等特殊干燥方法。(2)对药物吸收利用等有明显影响的成型工艺方法的改变。,3.类变更变更申报资料要求,此类变更一般需进行全面的研究和验证工作,研究工作可按照本要求总体考虑中阐述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进行,除上述类变更相关工作外,尚需根据需要进行以下工作以证明变更对药品质量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包括:1相关的药理毒理试验研究。2、期临床试验或生物等效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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