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隔离的管理要求、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医 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 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82 区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三、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
2、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感染源 source of infection 病原体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场所。 3.2 传播途径 modes of lransmission 病原体从感染源传播到易感者的途径。 3. 3 易感人群 susceptible hosts 对某种疾病或传染病缺乏免疫力的人群。 3.4 标准预防 staodard precaotion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 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
3、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3.5 空气传播 airborne transmission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5 m) 通过空气流动导致的疾病传播。 3.6 飞沫传播 droplet transmission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 5m) ,在空气中短距离(l m 内)移动到易感人群的口、鼻黏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传播。 3. 7 接触传播 contact transmission 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 3.8 感染链 infection chain 感染在医院内传播的三个环节, 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 群。 3.9 个人
4、防护用品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3.9. 1 纱布口罩 mask 保护呼吸道免受有害粉尘、气溶胶、微生物及灰尘伤害的防护用品。 3.9.2 外科口罩 surgical mask 能阻止血液、体液和飞溅物传播的,医护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的口罩。 3. 9. 3 医用防护口 respirator 能阻止经空气传播的直径5m 感染因子或近距离 1m) 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而发生感染的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的使用包括密合性测试、培训、型号的选
5、择、医学处理和维护。 3. 9. 4 护目镜 防止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具有感染性物质溅入人体眼部的用品。 3. 9. 5 防护面罩(防护面屏) 防止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具有感染性物质溅到人体面部的用品。 3. 9. 6 手套 防止病原体通过医务人员的手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用品。 3. 9. 7 隔离衣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受到血液、体液和其他感染性物质污染,或用于保护患者避免感染的防护用品。根据与患者接触的方式包括接触感染性物质的情况和隔离衣阻隔血液和体液的可能性选择是否穿隔离衣和选择其型号。 3. 9. 8 防护服 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所穿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具
6、有良好的防水、抗静电、过滤效 率和无皮肤刺激性,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袖口、脚踝口应为弹性收口。 3. 10 隔离 采用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 3. 11 清洁区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不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及传染病患者不应进入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 3.12 潜在污染区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患者用后的物品、医疗器械等的处理室、内走廊等。 3.13 污染区 进
7、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传染病患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接受诊疗的区域,包括被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物品暂存和处理的场所。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以及患者入院、出院处理室等。 3.14 两通道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的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通道、出入口设在清洁区一端,患者通道、出人口设在污染区一端。 3. 15 缓冲间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清洁区与潜在污染区之间、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之间设立的两侧均有门的小室,为医务人员的准备间。 3. 16 负压病区(房) 通过特殊通风装置, 使病区(病房的空气按照由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使病区(病房) 内的压力低于室外压力。负压病
8、区(房)排出的空气需经处理, 确保对环境无害。 3. 17 床单位消毒 对患者住院期间、出院、转院、死亡后所用的床及床周围物体表面进行的清洁与消毒。 3. 18 终末消毒 tenn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的消毒. 如传染病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窒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四、隔离的管理要求 4.1 在新建、改建与扩建时,建筑布局应符合医院卫生学要求,并应具备隔离预防的功能,区域划分应明确、标识清楚。 4.2 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隔离预防制度并实施。 4.3 隔离的实施应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
9、”原则。 4.4 应加强传染病患者的管理,包括隔离患者,严格执行探视制度。 4.5 应采取有效措施,管理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 4.6 应加强医务人员隔离与防护知识的培训,为其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正确掌握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方式和防护技术,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4.7 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应符合 WS/T 313。 4.8 隔离区域的消毒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1 建筑分区与隔离要求 511 医院建筑区域划分 根据患者获得感染危险性的程度,应将医院分为 4 个区域。 5111 低危险区域 包括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等。 5.1.1.
10、2 中等危险区域 包括普通门诊、普通病房等。 5.1.1.3 高危险区域 包括感染疾病科(门诊、病房)等。 5.1.1.4 极高危险区域 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 5.1.2 隔离要求 5.1.2.1 应明确服务流程,保证洁、污分开,防止因人员流程、物品流程交叉导致污染。 5.1.2.2 根据建筑分区的要求,同一等级分区的科室宜相对集中,高危险区的科室宜相对独立,宜与普通病区和生活区分开。 5.1.2.3 通风系统应区域化,防止区域间空气交叉污染。 5.1.2.4 应按照 WS/T313 的要求,配备合适的手卫生设施。 5.2 呼吸道传染病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2.1
11、 用于经呼吸道传播疾病的患者的隔离。 5.2.2 建筑布局 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立两通道和三区之间的缓冲间。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以减少区域之间空气流通。经空气传播疾病的隔离病区,应设置负压病室,病室的气压宜为30Pa,缓冲间的气压宜为15 Pa。 5.2.3 隔离要求 5.2.3.1 应严格服务流程和三区的管理。各区之间界线清楚, 标识明显. 5.2.3.2 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5. 2.3.3 各区应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池. 5.2.3.4 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应分室安置。 5.2. 3. 5 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 5. 2
12、. 3. 6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疾病患者可安置于一室,两病床之间距离不少于 1. lm。 5. 3 负压病室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3. 1 适用于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5. 3. 2 建筑布局应设病室及缓冲间,通过缓冲间与病区走廊相连。病室采用负压通风,上送风、下排风;病室内送风口应远离排风口,排风口应置于病床床头附近, 排风口下缘靠近地面但应高于地面 10cm 。门窗应保持关闭。 5. 3. 2. 1 病室送风和排风管道上宜设置压力开关型的定风量阀,使病室的送风量、排风量不受风管压力波动的影响。 5.3. 2.2 负压病室内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流动水洗手和卫浴设施。配备室内对讲
13、设备。 5. 3.3 隔离要求 5. 3.3. 1 送风应经过初、中效过滤,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处理, 每 h 换气 6 次以上。 5.3.3.2 应设置压差传感器, 用来检测负压值,或用来自动调节不设定风量阀的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病室的气压宜为30Pa ,缓冲间的气压宜为一 15Pa 。 5.3. 3.3 应保障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做好设备日常保养。 5. 3.3. 4 一间负压病室宜安排一个患者,无条件时可安排同种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并限制患者到本病室外活动。 5.3. 3.5 患者出院所带物品应消毒处理。 5. 4 感染性疾病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 4. 1 适用于主要经接触传播疾
14、病患者的隔离。 5. 4.2 建筑布局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和生活区。设单独入、出口和人、出院处理室。 5. 4.3 中小型医院可在建筑物的一端设立感染性疾病病区。 5. 4. 4 隔离要求 5. 4.4. 1 应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5.4. 4. 2 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应超过 4 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 1. lm。 5. 4.4. 3 病房应通风良好, 自然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以保证病房内空气清新。 5. 4.4. 4 应配备适量非于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 5. 5 普通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 5. 1 建筑布局在病区的
15、末端,应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 5. 5. 2 隔离要求 5.5. 2. 1 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 5. 5.2.2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 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大于 0(8m 。 5.5. 2. 3 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5. 5. 2.4 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 3 床; 双排不应超过 6 床。 5.6 门诊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 6. 1 建筑布局 5. 6. 1. 1 普通门诊应单独设立出人口,设置问讯、预检分诊、挂号、候诊、诊断、检查、治疗、交费、取药等区域,流程清楚,路径便捷。 5. 6. 1. 2 儿科门诊应自
16、成一区,出入方便, 并设预检分诊、隔离诊查室等。 5. 6. 1. 3 感染疾病科门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6.2 隔离要求 5. 6.2.1 普通门诊、儿科门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宜分开挂号、候诊。 5.6.2.2 诊室应通风良好,应配备适量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5. 6. 2.3 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到专用隔离诊室或引导至感染疾病科门诊诊治,可能污染的区域应及时消毒。 5. 7 急诊科(窒)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7. 1 建筑布局 5.7. 1. 1 应设单独出人口、预检分诊、诊查室、隔离诊查室、抢救室、治疗室、观察室等。 5.7.
17、1 . 2 有条件的医院宜设挂号、收费、取药、化验、X 线检查、手术室等。 5.7. 1. 3 急诊观察室床间距应不小于 1. 2mo 5. 7. 2 隔离要求 5.7.2. 1 应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及时采取隔离措施。5. 7. 2.2 各诊室内应配备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5.7.2.3 急诊观察室应按病房要求进行管理。 六、 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 6. 1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有效期内使用. 6.2 口罩的使用 6. 2. 1 应根据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种类的口罩。 6.2.2 一般诊疗活动, 可佩戴纱布口罩或外科口罩; 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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