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xxxx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情况调查报告一、项目区概况xxxxxxx 土地整理项目区位于 xxxxxxx 南部的 xxxxxxx,项目区地跨东经 1125632“1125853“,北纬 285238“285436“。涉及 xxxxxxx 同洲村、双江村(由原汨江村、小江村合并)、大江村、新莲村、万兴村、龙须村等六个村, 人口 4800 人,土地总面积 744.59 公顷(已扣除项目区内居民点用地和河流水域及墓葬用地)。项目区东抵汨罗市楚塘乡牛栏湖村及屈原村;南抵 xxxxxxx 龙须村、万兴村;西抵xxxxxxx 灰滩河;北抵凤凰乡香游湖村、汨江村及灰滩河。项目区地处中亚热带
2、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地带,属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年日照时数 1739 小时,年平均气温 16.7 度,全年无霜期 265 天,年降水量 1247.6 毫米。项目区属河流冲积平原,地面高程 25.00 m 左右,地势东高西低、南高北低。项目区内成土母质磊石山为砂岩变质岩,东南高地及部分平原为第四季红色粘土,中部及西北部为河湖冲积物,质地疏松而较肥沃,耕性好、有机质含量高、保水保肥力较强,宜于水稻、蔬菜、甘蔗种植。2二、土地利用现状1.土地利用结构项目区建设规模为 744.59 公顷,其中农用地 742.7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9.76(水田 580.58 公顷,占 77.97%;旱地69.00
3、 公顷,占 9.27%;菜地 2.09 公顷,占 0.28%;疏林地9.41 公顷,占 1.27%;农村道路用地 20.56 公顷,占 2.76%;坑塘水面 19.59 公顷,占 2.63%;农田水利用地 19.34 公顷,占 2.60%;田坎 22.22 公顷,占 2.98%);未利用土地 1.8 公顷,占 0.24(荒草地 1.8 公顷,占 0.24%)。具体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见表 2。项目区内同洲村面积 221.14 公顷,占总面积的 29.70 %,其中水田 179.60 公顷,旱地 17.29 公顷,菜地 0.90 公顷,疏林地 5.05 公顷,农村道路用地 6.69 公顷,坑塘水面
4、1.88公顷,农田水利用地 1.77 公顷,田坎 6.82 公顷,荒草地1.14 公顷;大江村面积 148.35 公顷,占总面积的 19.93 %,其中水田 99.63 公顷,旱地 21.27 公顷,菜地 0.46 公顷,农村道路用地 3.53 公顷,坑塘水面 11.91 公顷,农田水利用地6.94 公顷,田坎 4.15 公顷,荒草地 0.46 公顷;双江村面积 237.21 公顷,是项目区内面积最大的一个村,占总面积的31.86 %,其中水田 185.88 公顷,旱地 19.49 公顷,菜地0.07 公顷,疏林地 4.36 公顷,农村道路用地 6.82 公顷,坑塘水面 4.61 公顷,农田水
5、利用地 8.71 公顷,田坎 7.07 公顷,3荒草地 0.20 公顷;新联村面积 129.29 公顷,占总面积的17.37 %,其中水田 107.46 公顷,旱地 10.96 公顷,菜地0.65 公顷,农村道路用地 3.83 公顷,坑塘水面 1.18 公顷,农田水利用地 1.24 公顷,田坎 3.97 公顷;万兴村面积 8.60 公顷,占总面积的 1.16%,其中水田 8.01 公顷,农村道路用地 0.29 公顷,农田水利用地 0.09 公顷,田坎 0.21 公顷。龙须村面积 0.14 公顷,占总面积的 0.02%,是项目区内面积最小的一个村,合在大江村内计算。其中水田 0.05 公顷,农田
6、水利用地 0.09 公顷。2.作物种植结构xxxxxxx 生物资源种类颇多,经过长期的自然演替和人工培育,形成了许多优良品种。粮食作物品种资源有水稻、玉米、麦类、豆类、高梁和荞麦等;经济作物品种资源有茶叶、棉花、辣椒、甘蔗、莲藕、油菜等;项目区树种种类较少,主要为杨柳、水杉等。良好的气候及土壤条件,为各种生物提供了最适宜的生存空间。项目区内的作物种植结构相对比较单一,水田全部栽种水稻,占总面积的 71.15%;旱地以甘蔗种植为主,种植面积 34 .32 公顷,占总面积的 4.61%;其次为玉米,种植面积 27.4 5 公顷,占总面积的 3.69%;蔬菜种植面积 2.09 公顷,占总面积的 0.
7、28%;其余零星种植一些豆类、红薯、高粱等。3.田块特征4由于项目区属于平原地带,因此田块的分布比较集中,而且比较规整。项目区内的田块基本上是以村为单位集中连块分布,村与村之间的界限大部分是以路和沟渠为分界线,界址十分清楚。田块根据地面高差不同成行分布,形成格网状布局,有利于土地的整理。三、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1.水利设施状况在项目区北面有平江河流经,灰滩河从东、南、西三面环绕项目区,灰滩河蓄水面积 0.46k,调蓄量 37 万 m3,平江河蓄水面积 1.69k,调蓄量 254 万 m3,项目区内设有排灌机埠 5 处 6 台。其中大江村水源主要依靠平江河上游,全长1000 米,宽 80 米,水深
8、 6 米,有效蓄水量为 24 万立方米;新莲村水源是灰滩河,跨村长度 1900 米,宽 50 米,水深 2 米,有效蓄水量 8 万立方米;双江村水源有五号排渠和平江河,水源充足,但五号排渠和平江河淤塞严重,要求疏通。同洲村水源有平江河和七五排渠积水,水源可满足灌溉要求。项目区内同洲村有机埠两台,大江村、新联村、双江村、万兴村各一台。因长年未治理,水土流失严重,河道、排渠、水沟、坑塘淤塞严重,灌排水不畅。加之缺乏规划,各村各自为政,项目区未形成统一的排灌渠系,排渍抗旱费用居高不下。又因耕地不平整,自然灾害较为严重,一次降雨量(十天内)超过 80mm,就有 80%的水田被水渍,一般要 6-7 天才
9、能排出,低的地方要510 天左右才能排出。如果在早稻播种期或收早插晚时连续 7天晴天,则有 30%的田灌不上水,需通过土地整理,完善灌排渠系。2.交通状况项目区距省会长沙市区 90.0km。在区内有 1 条长 2518m,路面宽度 6.507.00m,路基宽 13.00m,现为混凝土路面的公路与省道相通,对外交通较便利。但除这一条混凝土路面外,项目区内其他均为土路,田间道路布局零散,生产路非常稀少,而且很不规整。加之项目区内交通基础设施不配套,导致村庄点间的交通联系及田间管理非常不便。尤其是不能满足现代农业机械生产的需要,急需通过土地整理加以改善。3.林网建设状况项目区在一般年景无风害,除道路
10、两旁种有树木外,未设置农田防护林体系。4.电力设施状况目前,农村电网改造已基本完成,能满足目前项目区居民的生活用电及部分生产性用电的需要。5.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状况项目区没有开采价值的地矿资源,附近也无工矿企业,因此没有比较集中的污染源,主要的污染源是当地居民点的生活污水。雨水和生活污水均通过现有的排水沟直接排至灰滩河,现没有污水处理设施。6四、项目区土地利用特征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为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其中,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 87.52,是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其次是农田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 2.60%;未利用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 0.24。这样的土地利用结构,充分反映出项目区的滨湖平原特征,也
11、体现出项目区通过整理新增耕地的来源主要是未利用地和废弃的坑塘水面及疏林地。项目区土地具有地势平缓、土壤的结构性和耕性好、水资源丰富、地块成片,区内疏林地、滩涂、荒草地等地类零星分布、沟渠路分布杂乱等特点,在湘北洞庭湖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该地条件有利于土地整理,而且土地整理效果好。项目区在土地利用上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土地利用率为 99.76%,耕地利用率为 87.52%,远高于全区的平均水平 43.9%,但农业生产条件差。2.水源条件好,但灌排水系分布零乱,功能分工不明确,等级低,质量差,因排水不畅,项目区内渍涝灾害严重。3.对外交通联系方便,但区内交通基础设施缺乏,村庄点间的交通联系及田
12、间管理不便,不利于农业生产及田间管理。4.由于项目区属平原地貌,区内地势较低的低洼滩涂地,时受洪水威胁,部分土地有次生潜育化的危险。5.项目区集体经济实力薄弱,财力严重不足,根本没有能力进行大规模土地开发整理建设。7表 2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地 类 面积(公顷) 结构(%)总 计 744.59 100.00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三级地类合 计 742.79 99.76小计 651.67 87.52灌溉水田 580.58 77.97旱地 69.00 9.27耕地菜地 2.09 0.28小计 9.41 1.27林地疏林地 9.41 1.27小计 81.71 10.97农村道路 20.56 2.
13、76坑塘水面 19.59 2.63农田水利用地 19.34 2.6农用地其他农用地田坎 22.22 2.98合 计 1.80 0.24小计 1.80 0.24未利用地未利用地荒草地 1.80 0.24五、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1.土地所有权现状项目区土地所有权全部属国有土地所有权,项目区土地所有权主体是国家。区内各村的路、沟、渠,水利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等属国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共同8使用。2.土地使有权现状项目区的土地使用权属国有土地使用权,村委会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项目区内,包括六个村级单位,分别是大江村、双江村(由原汨江村、小江村合并)、同洲村、新莲村、万兴村、龙须村
14、。其中同洲村面积 221.14 公顷,占总面积的 29.70 %,在调查中绘制界址点 133 1 个;大江村面积 148.35 公顷,占总面积的 19.93 %,共绘制界址点 657 个;双江村面积 237.27 公顷,是项目区内面积最大的一个村,占总面积的 31.86 %,共绘制界址点 1347 个;新联村面积 129.26 公顷,占总面积的 17.37 %,共绘制界址点 1188 个;万兴村面积 8.60 公顷,占总面积的 1.16%,共绘制界址点 63 个;龙须村面积及界址点合并在大江村内。村与村权属界线明显、清楚,都是以规范的田间机耕道路划界,无飞地、插花地。权属定界来源于 1989
15、年的土地详查资料,当时通过实地调查定界,已在万分之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五千分之一的土地权属界线图上分别标明了队与队(当时是生产队)之间的权属界线及界址点,各相临生产队之间都签订了权属界线协议书,在土地权属界线图上签字并加盖了公章共同认可,具有法律效力。2003 年由省政府批准,撤场建区,设立两镇三乡,由原来的 117 个队合并为现在的 72 个村,合村也都是以原来各队9的权属界线作为依据。因此,项目区内的土地使用权主体非常明确、清晰。各村之间也从没有因权属主体的问题发生过纠纷。项目区的规划设计方案也没有对村与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界线进行破坏、改变,整理之后各村在权属之间也会无争议。3.土地经营权
16、现状 项目区内六个村的农民享有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经过土地登记发证后农民才是国有土地使用者。目前项目区的土地采取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经营方式,由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村委会发包给各农户经营,各承包经营户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书。建区后区管委采取了两田制(口粮田、经营田)的分配方案。项目区口粮田为每人一亩的标准,经营田没有具体的标准,一般是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有的农户经营几十上百亩,有的只经营了口粮田。各承包经营户与村委会都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书。口粮田的承包经营合同书 30 年不变,经营田的承包经营合同书没有固定,一到五年不等。六、土地权属现状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不明确随着
17、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了土地,田地慢慢向种田大户和少数人手中集中。脱离了土地的农民与他们曾经承包的土地的关系很模糊,有的确实是真正脱离了,而有的并没有真正脱离。那些暂时脱离土地的农民将土地转包了出去,10但大多数只是口头上的约定,没有签订协议,也不收取租金,等到他回来后就收回土地的承包权。这种交易基本上都是私下里进行的,很少通过村委会,这样导致村委会对土地经营权的主体不好确定,同时又使各承包户之间容易发生纠纷。2.土地的发证没有到位户按照中央的规定,对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都要确权登记发证。但由于 xxxxxxx 实行的是“两田制”,各承包户的口粮田和经营田只是在登记簿上进行了区分,但实际并没有确定承包户的哪块田是口粮田、哪块田是经营田。各承包户也没有这个意识要确定自己的承包田类型。因此,各承包户虽然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经营承包合同,但土地经营承包权证都没有发放到户,全部留在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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