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乌市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 家长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技能等级 人才类别 第 类人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地址 现居(租)住地址 子女姓名 性别 户籍 身份证号 入学年级 1-7 类人才填写 意向学校 (一) 意向学校 (二) 意向学校 (三) 申请人 承诺 (此处内容由申请人手写,样稿附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 所在单位承诺 (此处内容由法人代表手写,样稿附后)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此处内容由镇街部门人员手写,样稿附后) 镇街走访人(两人签名): 经审核,申请人
2、符合第 类人才 子女入学保障对象条件。 镇街 /主管部门负责人( 签名): (镇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部门办理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请正反面打印。申请人需提交材料清单附后,人才类别、单位类别按后附文字 表述对应填写。 人才类别 第 1 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 2 类人才:国家级重点人才 (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
3、人选等 ); 第 3 类人才:省部级重点人才 (包括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 151 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博士生导师等 ); 第 4 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第 5 类人才: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 20 强工业企业、 A 类前 50 家企业技术(研发)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军人才;其他 A 类企业及 50 强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 (董事长及总经理 ); 第 6 类人才: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纳税前 20 名非工业企业的技术(研发)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军人才(在国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工作
4、的本地户籍人员除外); 第 7 类人才:市委市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义乌英才”计划项目技术(研发)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军人才; 第 8 类人才:市委、市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层骨干; 第 9 类人才: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第 10 类人才:高级技师、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第 11 类人才: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 20 强工业企业中层骨干,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 A 类企业、 50 强工业企业技术(研发)总监、副总经理以上人才, B1 类企业法人代表,工业开发办认定近三年已落地的及当年列前 10名的高税无地企业负责人; 第 12 类人才: .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
5、纳税前 50 名非工业企业的技术(研发)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的人才,上年度纳税前 100 名的非工业企业负责人(在国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本地户籍人员除外); 第 13 类人才: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其他特需人员、“义乌英才”计划项目中层骨干,部门、镇街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主要负责人; 第 16 类人才: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引进 的转型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 单位类别 1.工业 50 强前 20 名企业, A 类前 50 家企业; 2.其他工业 50 强企业,其他 A 类企业; 3.纳税前 20 名非工业企业,纳税 21-50 名非工业企业,纳税 51-100 名非工业企业;
6、 4.B1 类企业,前 10 名高税无地企业; 5.市委、市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义乌英才”计划项目; 6.部门、镇街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7.其他企事业单位。 承诺内容 个人承诺手写内容: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并知悉如有不实,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单位承诺手写内容:申请人 于 年 月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担任(具有) 职务(学历学位 /职称),本单位知悉如有不实,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不利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镇街走访人手写内容:经实地走访调查,申请人 确为该单位在职员工,现担任(具有) 职务(学历学位 /职称)属实。(该单位为 排名第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