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旦大学 2011 年秋季后入学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相关规定常见问题解答1.问: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答:我校按照上海市沪人社医发(2011)45 号文件和上海市沪人社医发(2011)783号文件精神,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即2011 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大学生。2.问:我校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答:(一)在复旦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高职学生;(二)在复旦注册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三)在复旦注册接受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且其在内地(祖国大陆)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可在当地按规定报销的港、澳、台
2、学生。(这三类属于本实施办法规定的保障对象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3.我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可享受哪些门急诊医疗待遇?答:我校学生在校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我校承担 90%,其余 10%部分由个人自负。经转诊到校外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中心规定与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接轨,每年按照新医保政策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同步调整。2011年的标准为:门急诊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 300 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本市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由学校承担 65%,个人承担 35%;在本市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由学校承担 55%,个人承担 45%;在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由学
3、校承担 50%,个人承担 50%的办法,在非上海地区就医的,一律按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即 55%报销;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4.问:我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后享受的住院待遇是什么?答:我校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与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接轨,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同步调整。2012 年的标准为: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增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 50 元,二级医疗机构 1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300 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 7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 6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
4、的,支付 55,剩余部分由个人自 负。5.大学生医疗 保险如何缴费?交多少?交到哪里?答:根据医保文件规定,大学生实行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同步调整。2011 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80 元。我校学生实行个人网上缴费,由财务处将医保费用划转到杨浦区医保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医保缴费专用收据等医保中心返还给我校后,由研工部、学工部发还给缴费学生。6什么是过渡期?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答:根据医保文件规定大学生纳入本市居民医保设置过渡期,从 2011 年 9 月 1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止。过渡期内入学的大学生因患重症尿毒症
5、、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大病需要住院及门诊治疗的,其医 疗待遇暂按原规定执行,具体为:住院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三级医院 300 元;二级医院100 元;一级医院 50 元),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问:学生享受医疗保险的起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答:学生享受医疗保险的起始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1 日;停止时间为办理离校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按学籍管理规定已缴费的大学生因病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继续享受本市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毕业后至当年医保年度结束(12 月 31 日)前,未参加本
6、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发生住院或门诊大病,仍由原就读院校开具相关就医凭证,或受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事宜;但不再享受普通门急诊医保待遇。8. 问:我校学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答:医疗费用的报销为一个自然年度,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一年度报销时间截止到下年度 3 月 31 日 ,过期不再受理报销;一个医保报销年度报销起始时间为当年的 4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 3 月 31 日,根据医疗保险文件规定,累计超过起付线 300 元以上部分才可报销,大学生的就医发票应累计超过300 元后再来报销,以减少多次往返校医院的辛苦,同 时特别提醒各位同学,保管好自己的就医发票,发
7、票为报销的唯一依据, 丢失后将无法报销!9什么是门急诊起付线?答:就是同学们经学校转诊到校外门诊或者急诊就医的,就诊的医药费总额(指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超过 300 元以上的费用,才可以报销,也就是说校外就诊费用 300 元以内为自付段,需自己负担,超过 300 元以上的费用才能按就诊医院的级别按比例报销,并且只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能累积到下一个自然年度,下一个自然年度 300 元起付线重新累计,这 300 元的自付段也就是所谓的医保起付线。10.问: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几个部分?答:包括普通门急诊、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三部分。11.问:普通门急诊的就医程序是什么?答:普
8、通门诊实行校医院首诊和转诊医疗办法,急诊以就近为原则。12问:学生在校期间生病时, 应如何就医?答:普通门诊实行校医院首诊制。如果病情需要,校医院医生开具转诊单,学生到转诊医院就诊。 13. 问:学生在寒暑假期间生病需在门急诊治疗的,应如何就医?答:寒暑假期间,家住本市的学生仍需回校医院首诊,外地学生和家住市郊的学生可就近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先自付费用,回校后报销 55%。14问:学生在本市范围但不在学校内,需要急诊时, 应如何就医?答:急诊可直接到就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后回学校报销。15问:在外省市发生急诊范围内的疾病,怎么就 诊?答:可直接到当地就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
9、构就诊。先自付费用,回校后报销55%。16问:本校学生在外省市的普通门诊疾病费用能否报销?答:本校外地学生寒暑假期间在外省市普通门诊费用先自付后回校报销 55%;大学生因病等休学及由学校相关部门或院系派出)的教学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的,经校医院同意备案后,可至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医疗。先自付费用,回校后 报销。17问: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就医管理形式是什么?答:实行三个校区各设一个定点医院(长海医院、中山医院、曙光医院)就医的管理形式。如病情需要,可转本市其他医院就诊。18问:在本市住院就医的程序是什么?答:凭我校定点或转诊医院出具的“住院通知单” 、 校园“一卡
10、通”、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校医院一楼医保电脑房登记领取住院结算凭证,将凭证第一联、第二联交医疗机构,并出示学生证、身份 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治疗。19、问:结算凭证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答:住院结算凭证自签发之日起 7 日内有效,门诊大病结算凭证自开具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20问:在本市就医的门诊大病,如何 结算?答:凭我校定点或转诊医院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表至校医院三楼医保办公室办理领取门诊大病结算凭证的相关手续。门诊大病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即医疗费用符合上海市医保范围的部分由我校定点或转诊医院记账向医保中心申报结算,学生不需付费;但属于自费范围的需自理。21.问:在医疗保障范围内的门诊重
11、症(大病)有哪些?答:重症尿毒症透析(含肾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恶性肿瘤(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 肿 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2问:在本市急诊住院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答:学生发生意外需急诊住院的,就诊时向急诊医院说明本人享受大学生医保,并于规定时间内(二天内),凭住院通知书、身份 证及学生证复印件、校园 “一卡通”至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23问:大学生住院必须到定点医院吗?答:一般情况下由校医
12、院转诊到我校定点医院住院;校医院也可根据病情转诊到相关的专科医院住院;如是急诊住院以就近原则,选择医保定点医院。24问:本校学生在外省市住院或进行大病医疗的费用能否报销? 答:只有外省市发生急诊住院(门诊住院除外),或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需住院或进行大病医疗的(应在就医前向校医院登记备案),可以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进行大病医疗。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在出院或治 疗后 6 个月内,凭所在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帐单等,至校医院填写“ 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表”,由校医院 汇总后到杨浦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25. 问:
13、在药店购买药品可以报销吗?答:不可以。需要按照普通门诊校医院首诊及转诊,急诊就近原则进行就医。外地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发生的疾病,要到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费用先自付,后回校报销。26.问:各类医疗费原始收据报销截至日期是到什么时候?答:外地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原始收据的报销截止期为治疗结束后的 6 个月;本市急诊和转诊,以及外省市普通门急诊医疗费原始收据的报销截止期为收据开具日后的次年三月底。27.问:可以借同学的“校园一卡通”在校医院就诊吗?答:不可以,如有外借或冒名使用“校园一卡通” 、 谎报医药费等行为,一经查实,按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
14、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问:如遗失住院结算凭证或门诊大病结算凭证会有什么后果?答:享受医疗保障的大学生应妥善保管从校医院领取的住院结算凭证或门诊大病结算凭证。因保管不当或遗失后被他人冒用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29.问:实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后,贫困生没钱看病怎么办?答:我校已建立学生医疗帮困基金,专门用于资助贫困生尤其是特困生的医疗,凡是经学校认定的贫困生并在学校贫困生库的大学生,校外门诊中自己负担的部分和住院自负的医疗费用部分经校医院审核、学工部或研工部确认后,予以资助。30.问:如不属于贫困生,但因看病花费巨大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怎么办?答:因治疗需要发生的非医保范围承担的医疗费
15、用,数额巨大且给学生造成经济困难的,由本人申请,校医院审核,学工部或研工部确认后,予以适当资助。31.除大学生医保和医疗帮困基金外,大学生医疗还有哪些保障?答:还有大学生商业保险。每年 9 月份开学时学生自愿购买大学生综合保险,凡是因意外、患重大疾病、因病住院的大学生,发生费用后,可通过学工部或研工部申请保险理赔。有关理赔范围或金额请咨询研工部、学工部。财务处咨询电话:65643682 曹老师校医院咨询电话:65643848 或 65642451商业保险理赔及帮困咨询电话 研工部:65643994 学工部:55663369以上内容由财务处、总务处(校医院) 、学工部、研工部负责解释。邯郸校区校
16、医院服务时间:(1)全年无休,24 小时有医生接诊。(2)工作日的门诊时间安排为:上午 8:0011:30,下午 1:304:45(周二下午 1:303:00)挂号就诊。中午 11:30-下午 1:30;下午 4:45(周二下午 3:00)至次日上午8:00请到值班室由值班医生接诊。(3)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请到值班室由值班医生负责接诊。联系电话:021-65642451枫林校区门诊服务时间(1)周一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304:45(周二下午为1:303:00);下午 4:455:20 为简易门诊,5:20 后停诊。(2)双休日、国定假日停诊。门诊部联系电话:021-542
17、37065张江保健站开诊时间:(1)周一周五:上午 8:45-11:45;下午 1:30-4:30(2)双休日、国定假日停诊。联系电话:021-51355602江湾保健站开诊时间(1)周一周五:上午 8:00下午 4:45(2)双休日、国定假日停诊。联系电话:021-51630039注意事项:如遇紧急情况,请直接拨打急救电话“120”受理报销医药费时间:校医院: 每周一、周四全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00 每学期在刚开学和放假前几周,校医院将在原有报销时间基础上增加报销天数,请关注校医院通知枫林校区门诊部: 每周二中午 11:30下午 3:00 ,每周五上午 8:001
18、1:30张江校区:由校医院工作人员在每学期在刚开学和放假前几周内安排一天到张江校区集中报销,具体时间请关注张江管委会通知张江校区学生也可在校医院报销时间内直接到校医院报销校医院开具 住院结算凭证、门诊大病结算凭证 流程凭转诊医院(或外院急诊)开具的住院单(或门诊大病登记申请表)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校园卡告知一楼挂号室需开具结算凭证,凭校园卡查验信息一楼医保电脑房 1128 室开具结算凭证校医院受理 外地急诊住院和外地门诊大病费用 报销申请流程治疗结束 6 个月内,凭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校园卡、病史、明细帐单、医疗费用收据原件一楼医保电脑房 1128 室登记上报医保中心的零星报销信息根据医保中心审核清单电话告知学生审核金额财务处根据医保中心审核金额通过银行卡支付学生枫林校区门诊部开具 住院结算凭证 、 门诊大病结算凭证 流程门诊部转诊医院(或外科急诊)开具的住院单(或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校园卡内科门诊室登记相关信息凭校园卡查验信息并开具结算凭证 枫林校区门诊部受理 外地急诊住院和外地门诊大病费用 报销申请流程凭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病史、明细帐单、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治疗结束 6 个月内) 内科门诊室登记上报医保中心的零星报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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