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GD-(LS)-2017-0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合同内容委托人(全称):铜川市华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 4. 工程造价:¥ 元整 大写: 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安新孝身份证号码:610221196004013612 ;注册号:61002083 ;三、 监
2、理费的计取与支付1) 监理费的计取 (1)监理费用总价: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2)计取标准:按总造价的 3%计算,结算时以竣工决算的总价乘以 3%进行结算 ;2) 支付方式: 3(1)合同生效后 20 日内,支付监理费用总价的 10% ; (2)进度款支付:根据本项目总包工程实际进度比例进行支付,但最高支付比例不能超过 95% ; (3)结算款支付:待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完成后 45 个工作日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100% ; (4)质保金:待质保期完成后且服务质量合格的在 30个工作日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10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0 天为质保期;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情况进
3、行评价,对于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在质保金额支付时可酌情扣除相应金额。四、监理人义务(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 监理范围包括:图纸中包含的范围及合同中约定的范围 。(3)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监理依据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建筑法 、 合同法 、及国家、陕西省颁布现行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等。本工程所执行的标准、规范为:1、国家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条例; 2、国家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标准; 3、本工程有关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
4、工程监理合同; 4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 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8、 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国家标准 GB50319-2000; 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2005/J405-2005) ;11、本工程建委、规划、交通、消防、环境、绿化等政府部门的批文; 12、本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4)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本合同约定每月 18 日前向甲方申报上一月月进度报表。五、委托人义务 1
5、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 。2 答复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六. 违约责任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5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七、 争议解决对本合同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 铜川市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八、 补充条款/ 。九、期限1. 监理期限:自开工报告之日起,至竣工报告之日止。十、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十一、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 订立地点: 。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委托人(公章): 监理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丰庆支行 账号: 账号: 102 837 418 220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