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行业、文化娱乐场所、酒店(住宿)行业、餐饮行业、养老福利行业工作机制目 录1、安全生产用火工作机制12、安全消防设施的工作机制23、安全生产用电工作机制44、防爆、防恐应急预案55、住宿(酒店)行业工作机制76、餐饮行业安全工作机制107、文化娱乐行业安全工作机制178、养老、福利机构安全工作机制22安全生产用火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保障消费者和公司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做好消除动用明火潜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己下管理机制:1、应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按照消防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的动火危险级别办理相应的动火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用火任务,需要延期的应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动用明火申请单,当日有效,隔日作废。2、凡在动火前,如果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会影响到全单位的,或者动火时火灾危险性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属一级动火,必须由总管理处防火委员会批准;动火时即使发生事故,只会影响局部,不至于产生严重的后果的属二级动火,必须由门市主管同意;在非禁火区域动火或动火基本上无火灾危险属三级动火,可由部门防火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