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 201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200614 号) 、和华中农业大学 201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方案。1、适用范围推荐和招收推免生,适用本方案。2、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荐和接受推免生工作。组长:廖庆喜 副组长:谭鹤群 宗望远成员:刘朝晖、瞿明丽、陈生根、张衍林、夏俊芳、袁巧霞、牛智有、王树才、
2、王巧华、张国忠、丁幼春、刘琛秘书:翟红、王会勤3、推荐办法(一)推荐名额学校下达给本院的推荐名额,在扣除直推名额后,按各专业人数分配至各个专业;学校下达给本院的接收名额,不分配至各二级学科。(二)推荐资格1.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前三年所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 35%以内;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4.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三)遴选办法1.直选条件满足推荐资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推荐:
3、1)大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SCI、EI 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已出版或有期刊正式录用通知) ;2)大学期间参加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湖北省一等奖以上奖励(队长或主持人) ;大学期间参加全国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相关专业创新设计竞赛、全国智能农机装备创新大赛获一等奖以上奖励(队长或主持人) ;3)获全国“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4)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且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或为学校赢得较
4、高荣誉者。5)其它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的直选条件。2.遴选办法(1)除符合直选条件者外,其余具备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分专业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本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名单。(2)综合分由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综测折算平均分两部分构成。即综合分=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综测折算平均分。(3)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专业 GPA 第 1 名为满分50 分,第 n 名学生的折算分 = (第 n 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第 1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 50 分。(4)综测折算平均分。每学年本专业综测第 1 名折算分为 50分,第 n 名学生的折算分 = (第 n 名学生综测分/第 1
5、 名学生综测分) * 50 分。综测折算平均分=3 个学年综测折算分之和/3。(5)赴外校交流 1 年的学生,按在校 2 年的综测分计算综测折算平均分。(四)提交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 9 月 19 日 17:30 前向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地址:http:/ 5 个工作日,经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六)填报志愿获得推荐资
6、格的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到“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未获得录取即失去免推机会。4、招收要求(1)招收原则接受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自主选择、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招收条件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的推免生均可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三)专业目录我院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供考生查询。(四)复试要求复试原则:分类考核、注重质量、自主选择
7、、择优录取。复试内容:主要以面试和实验操作为主,既注重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外语水平的考查,又注重对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心理素质、兴趣特长等的考察。对学术型研究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操作技能、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能力的考查。复试形式:学院按农业工程一级学科组建复试专家小组,由首席学科专家任组长,小组成员不低于 5 人,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每位研究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复试名单:参照推荐条件,按照可接收名额的 1.2 倍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五)录取名单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复试总成绩讨论确定拟录取名
8、单,公示 5个工作日,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学生导师按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接收 4 名推免生的原则,尊重学生意愿进行分配。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导师、复试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5、管理与监督(一)及时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公布免推生推荐方案、推荐名额、推免生名单、招收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经过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二)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学院接受申诉电话:02787282219,联系人:王会勤老师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2056(纪委监察处) ,02787281542(教务处) ,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