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组织部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一)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指示决议,结合我区情况,制定有关党的组织工作的政策规定,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二)负责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区委作出报告。(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改革干部制度,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干部的考察了解,在全区范围内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根据党的事业的需要,大力培训干部,努力提高全区干部队伍的素质。(四)按照“四化” 要求,在区委的 领导下, 调整配备和建设全区各级领导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各种领导工作。(五)搞好全区干部交流,保持各级领导班子的活力和开拓进取精神。(六)积极协同区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安置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做好知识分子和人才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七)搞好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研究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努力提高全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八)加强全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指导推广典型经验。(九)研究拟定全区干部考核奖惩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方案。(十)负责市下达我区考核目标的分解、协调。(十一)负责制定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的运行监控。(十二)具体组织实施对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十三)根据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提出升降、奖惩的具体建议,并负责奖惩的具体实施工作。(十四)完成省、市委组织部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017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 单位” )共 1个,是中共石家庄市新 华区委组织部,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较上年无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