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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理论与实务定密理论与实务第四章第四章 确定国家秘密的基本方确定国家秘密的基本方法法内内 容容定密工作的主体、对象和法定程序定密工作的主体、对象和法定程序13确定、标志和变更知悉范围的基本方法确定、标志和变更知悉范围的基本方法42确定、标志和变更密级的基本方法确定、标志和变更密级的基本方法确定、标志和变更保密期限的基本方法确定、标志和变更保密期限的基本方法第一节第一节 定密工作的主体、对象定密工作的主体、对象和法定程序和法定程序 保密法保密法第第11条第一款规定,各级国家机条第一款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保密法实施办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第第8条明确规定,各机关、条明确规定,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10日。日。定密工作的主体定密工作的主体 “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和和“各机关、单位各机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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