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序号 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年龄 身 份 证 号 码 工 作 单 位(详细写到具体科室)是否本市户籍是否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是否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是否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是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联 系 电 话1 申请人234家庭成员情况5意向房源点请在意向房源点后的“”中“”(仅可选择 1 个房源点):1.南悦花苑 2.金御苑 3. 萝岗和苑 4.瑞东花园 5. 亨元花园6.苗和苑 7.榕悦花园 8. 棠悦花园 9.珠江嘉苑 意向户型 请在意向户型后的“”中“” (仅可选择 1 个意向房源点对
2、应的户型):1.单间 2.一房一厅 3.二房一厅 4.三房一厅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批意见经审核,申请人同时( )符合/( )不符合下列条件,审批( )通过/( )不通过。1.申请人 18 周岁以上(含本数) ,35 周岁以下(含本数) ;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2.申请人申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3.申请人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经办人: 单位盖章:日期:备注:.表中“是否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栏是指在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岗位超过 3 年的一线从业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条件用人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分配住房时,职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 18 周岁以上(含本数) ,35 周岁以下(含本数)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