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任务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规章,落实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好 2015 年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市特检院的工作任务如下:1、杜绝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失误或检验检测结果错误而造成的各类责任事故。2、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开展情况,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记录。3、单位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4、合理调配监检力量,保证监检质量,确保特种设备监检达 100%。5、加强检验计划管理,合理安排检验力量,确保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 96
2、%以上,重点监控设备定检率达到 100%。6、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质量体系管理,将检验报告和检验原始记录存档。7、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总局提出的“三确认” 要求, 严格执行 检验检测工作“ 八不准 ”、“一报告” 规定;认真执行市局提出的“ 新设备先注册后发检验报 告,在用设备先注册再检验”的规 定。8、做好隐患设备报告工作。在进行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9、按规定时间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修改金质网上的检验数据,加快检验软件与金质网的“对 接” 。10、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和各类安全技术规范,不断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11、认真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以上工作任务,市特检院要认真抓好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局分管局长作为监督人,监督市特检院落实各项工作职责。201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