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招标“最低价中标”常见疑问及解决思路【摘 要】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以及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 “最低价中标法”越来越多的应用在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中,实践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很多问题,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对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成本 目前,工程招标投标普遍采取的两种方式: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法。针对这两种投标形式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特别是最低价中标法。综合评标法是较早实行的一种方法,分为商务标和综合标。各地的招标要求也略有不同。综合评标法招标的评分方式就是不仅要求报价得分,还有技术方案和一些资质等级要求的评定得分,比如说近几年内得过
2、国家级或省级优质工程奖励等等。专家评分确定时价格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价格低不一定就能中标,要看综合得分。从实际应用中,综合评标法正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最低价中标法,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它的优势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增加招标人投资效益。更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同时,最低价中标法的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成本。 现在我们逐渐实行最低价中标法,笔者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了一些疑问现象,现就最低价中标法的常见疑问及解决的思路谈谈看法。 首先,最低价中标法的合理低价的合理如何界定?最低价中标的确可以杜绝
3、围标、串标等社会现象,尤其是在公开招标的工程中。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的确可以让业主节省投资。但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中标的最低价是否是合理的最低价呢?中标的价格是否真的适合施工?是否已经低于成本价了? 合理低价的界定是非常困难的!许多施工单位在决定投标价格的时候都会拼命的降价,就是要达到最低价,有的时候远远低于自己公司的成本价。一旦中标,施工过程中如果图纸详细,现场没有重大变更,施工单位将如何施工?结果自然不言而喻。大型施工企业还可以咬牙承担,一两个工程低于工程成本价还能坚持。但是一些较小的企业呢?他们会让自己赔本干工程吗?笔者想是不会的。 大部分业主会发现一些工程中总要不断追加投资,而且理由是非
4、常充分的。如果招标确认完价格,业主根据此价格已经做了资金上的安排,那么变更费用增加越多,业主的资金链压力就越大。 这里谈一下合理低价的定性问题,制定了规则后我们就要遵守规则,那么谁来确定此投标价格的合理性,业主、专家、评标委员会?笔者认为制度的约定是最重要的!很多时候为了中标,大家都在拼命的压价,有的已经在成本价以下。如果大家都在成本价以下的话,看起来是不是正好大家的价格都合理呢?以房地产行业为例,一个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都是很会控制施工成本的,施工单位都明白房地产的工程只能保本而已,为什么呢?就是业主的最低价格控制的很好。 但如果是非专业的业主呢?让他们控制好施工造价成本勉为其难,而且施工企
5、业多为劳动性密集企业。他们的发展和稳定需要工程利润的支持。一旦造成恶性低价竞争和成本控制失控,结果不言而喻。那么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是最好的选择。 真正的合理价格是否很难控制呢?合理最低价中标是有其先进性和可控性的。现在实行的阶段虽然有些小问题,其实是可以解决的。如何解决,笔者结合工作经验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解决思路。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最低价中标的合理性是相对的,施工企业都有自己的合理成本。企业竞争的综合实力,不单单是价格。施工企业要明确知道有些标是不适合自己投的,因为自身可承受的价格是个相对高的价格,因为施工企业的生存成本是不一样的。施工企业要以自己为中心,很多企业虽然没有自己的定额库
6、,但是可以根据自己施工的工程提炼出足够的资料,确定自己的成本价格,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相对业主来说,投资一个项目的资金是需要专家来评估的,投资总额,需要专业人士的测算,但是投资总额不是标底价格,这个价格不是最低价格,但是个合理的投资价格。这么做的目的是要让投资有规划性,避免出现资金流断裂。很多人认为随着清单的使用,造价人员的作用越来越小,恰恰相反,以最低价中标来说,对造价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了,业主委托的专家就是要具有相当高水平的造价师。 第二,杜绝非合理性的价格的方式是在专家评标的过程中,专家在招投标开始的时候就要做到心中有数,我们看的不应该是最低价是多少,我们应该走总价控制和单价平衡两条思路
7、。现在在清单报价的情况下,清单量是由业主或者业主委托招标单位来编制的,要找熟悉相关工程情况的专业的造价人员进行编制,同时在分析各投标单位价格的时候要有针对性的控制价格。许多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时候要提出质询。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非合理性单价的出现。 第三,非合理性价格的出现有其特殊的原因,施工企业的生存空间逐渐缩小造成了恶性竞争。有些施工企业投标时措施费甚至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也要省下来,即使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调整进入清单,施工单位也会压缩其他项目单价并在施工过程中降低或干脆取消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造成工程施工中的事故隐患。施工企业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中标。我们要给施工企业生存的空间,
8、要保证一定的利润才能让他们尤其是中小企业走下去。 第四,许多国家投资的工程对施工企业提出来相对高的资质要求,准入门槛的提高也是杜绝非合理性低价的好的方式。资格预审制度的确立和坚决执行也为良性竞争提供了公平合理的平台,让相当能力的企业站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竞争。 总之,低价中标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小问题,但是瑕不掩瑜,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合理低价中标会更加合理和公平。 参考文献: 1王学军,丁树银.招投标中最低价中标法分析.中国港湾建设.2005(5).61-64 2吴春翔.“最低价中标法”研究及其保障机制探析.铁道勘察.2009(3).108-111 作者简介: 郭先亮(1980-) ,男,河北沧县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师,工学学士学位,工程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土木工程的施工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