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创业基地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项目总体情况为优化配置公共服务,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培育工作,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服务功能,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省政府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15104 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 2015191 号), 2017 年我委预算安排 150 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创业基地的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2017 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未评、新认定创业基地 1 个,尚未兑现
2、。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及等级项目绩效评价得分 56.67 分,等级为不合格。(二)项目期初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该项目期初设置 4 个绩效目标,增编指标 1 个,目标实现率 50%。1.期初“投入 成本指 标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实际支出/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 年不低于 95%”,当年预算实际支出 0 万元,年度预算 150 万元,预算执行率 0%。2.期初“产 出质量目 标 省级创业基地奖励标准执行情况” 绩效目 标设置 为“100% 按榕政综 2015191 号文件执行”,2017 年实际 100%按榕政综 2015191 号文件执行。3.期初“效益 可持
3、 续影响指标通过认定省级创新基地数量”绩 效目标设 置为“2017 年不低于 3 家”,2017 年实际新增 1 家。4.期初“效益 服务对 象满意度目标企业满意度” 绩效目标设置为“ 不低于 95%”,经 2017 年度服 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 100%。5.增编“投入 时效目 标目标完成率” 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 年 100%”,2017 年实际目标完成率 50%。(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1.存在问题该项目受当年度省级评定结果影响,预算项目无法细化,2017 年预算执行率为 0,未完成预算执行率目标。2.改进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善资金分配方式,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预定目标。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绩效评价工作由项目承担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评价工作组实施。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