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财经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学校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高水平的地方性财经大学,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 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等文件精神,开展以教师为主体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计划构建“二级” 教学团队。即校级、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同时,学校鼓励学院(系、部)自主组建和建设院级(系、部)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将重点围绕基
2、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学科竞赛等)建设与实施组建。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三条 优秀教学团队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和系列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就显著。(二)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致2力于本团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3、主持校级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三)教学工作。教学内容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发展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责任感、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受到同行专家、学生的好评。(四)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
4、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并在近两届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五)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并取得一门省级精品课程。(六)教学团队一般由 5 人以上组成,应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 缘结构,团队主要成员应具备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七)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水平高,且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承担或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省级科研项目 3 项。科研成果积极向教学转化,科研促教学成效显著。第三章 评选办法与程序第四条 教学 团队以系(教研室)为基础架构,各学院根据发展实际申报组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跨系(
5、教研室)、学院组建。3第五条 申报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须向所在教学部门提交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第六条 各教学部 门要听取有关教师的评价与意见,再经认真讨论后,写出推荐意见,报教务处。第七条 教务处受学校委托,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组织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工作,并将评选意见上报校长办公会。第八条 校长办公会经过审议,确定评选结果,并向全校公示。第四章 奖励办法第九条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1-2 个,有效期为 3 年。获得者由内蒙古财经学院授予“优秀教学团队”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元 3 万元。并且评出优秀教学建设团队 23 个,给予建设经费 1 万元。第十条 优秀教学团队中的带头人的工作情况作为主要教学业绩计入本人业务档案中,作为职称晋升与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 择优推荐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优 秀教学团队” 的评选。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教学 团队” 荣誉称号的一次性 奖励人民币 5 万元。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内蒙古财经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