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529507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呼和浩特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为本站会员(da****u)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呼和浩特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引导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优化出行方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切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价费字2021106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呼和浩特市辖区范围内为机动车提供停放管理、场地占用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部门职责】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政府定价类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制定和调整以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旗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政府定价类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制定和调整以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 财政、公安交通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税务、政务审批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停车服务收费监管等工作。第二章 停车收费管理第四条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