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京理工大学迪文奖教金(创新创业指导类)评选办法一、奖励对象北京理工大学在职教师。二、基本条件(1-5 条必备,6-10 条满足 2 条或以上)1、热爱祖国,忠诚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师德高尚。2、热爱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积极参与本科学生实践创新创业的指导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创新创业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3、指导过程认真负责,经常与本科学生进行交流,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赢得所指导学生的高度评价。4、至少连续三年在国家级、北京市级本科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或国家级有影响力的竞赛中担任指导教师。5、所指导的学生项目在国家级或北京市级具有影响力的竞赛中(如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电子设计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节能减排大赛、原创动漫大赛、物流设计大赛、挑战杯、机械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等)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的荣誉称号)。6、近三年所指导的学生在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 3 篇或申请专利一项。7、近五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校级排名前二名)。8、近五年来承担校级教研教改立项 1 项以上(校级排名前二名)。9、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研究,近五年在正式刊物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公开发表研究论文 1 篇以上,或主编出版一种校级规划创新创业实践2相关的教材。10、指导学生创业取得标志性成
3、果或一定的社会认可度。三、评定程序1、学院推荐或老师自荐均可。2、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小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选,得到初选课程名单。3、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对参评教师所指导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访谈等工作,对参评教师指导过程进行跟踪。4、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定原则,参考学生访谈结果及参评教师答辩,由评审专家小组对候选教师进行复选,确定候选教师名单。5、评审委员会根据遴选小组提供的各项材料经投票获得获奖者,并予以公示。四、评审专家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专家小组:负责对候选教师进行初评、学生访谈等,其成员包括基金理事会代表、教务处、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最后确定“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奖(创新创业指导类) ”的获奖名单,其成员包括迪文公司代表、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北京理工大学校领导、教授代表、教务处长、人事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校团委书记、评审专家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