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后市场分会工作条例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后市场分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后市场分会,简称“中国汽车后市场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即“China Automobile Industry Association The Auto After Market Branch” 。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领导下的管理型分支机构,实行单位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面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后市场分会的会员单位,为行业服务,为政府部门服务。第三条 为方便开展相关的汽车后市场工作,本会将汽车后市场业务分为九个大类,并将业务领域聚焦在前三类的范围内:1、汽车配件供应类:包括配件生产厂家的直销体系、配件经销商、配件销售集散地、配件电商等;2、售后维修服务类:包括汽车维修、汽保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维修技术的提供和培训等;3、二手车及汽车租赁类:包括二手车经销、拍卖、出口、经纪,车辆租赁等;4、汽车金融类:包括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