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9 号) 同意 注册,温 氏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2,97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29,7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922,7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 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5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