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学院学风督察管理办法为增强学风建设的实效性,把学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学习纪律,落实学习规范,加强学生自治、自律、自理、自立能力的培养,引导广大学生逐步养成一种自主求知的学习作风,有效推动学院学风建设,特提出本办法。一、组织和领导成立学院学风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辅导员以及各班班主任组成,党总支书记张健担任组长,辅导员赵春鱼担任副组长,负责分院学风建设的领导工作和随机督察工作;下设学风督察自治小组,成员主要由学生组成,负责分院的固定督察工作。学风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为:、贯彻学校方针,形成指导意见:始终着眼于高校育人目标,根据学校关于学风建设的工作要求,立足于学院育人环
2、境和学生实际情况,负责明确分院学风建设目标,形成指导性意见;、坚持以生为本,指导开展活动:始终坚持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立足于学生主体性需求,指导学风建设办公室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有助于推动学风建设的活动,致力于创造和谐、宽松、民主的育人环境;、贯彻育人理念,发展学生能力:贯彻全人教育理念,切实关注学生潜能的充分发挥和素质的全面提高,积极为学生开拓发展空间,引导学生自主求知,自主成才;、进行统筹协调,考核队伍工作:统筹协调,负责引导学风建设办公室形成良性的管理秩序以及把握学风督察员队伍的考核工作;、传达学校精神,反馈学生建议:负责向学校学工部及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通过学风
3、建设办公室向分院各学生班级传达学校的新精神、新政策。6、进行随机抽查,提高建设成效:对各班的课堂出勤,课堂纪律,早自修,晚自修进行抽查,每周随机至少抽查3次。对抽查到迟到或旷课的同学进行书面意见反馈,一份送达学生本人,一份学院存档。学风督察自治小组的具体职责为:1、负责分院学风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及时完成学风督察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2、负责安排、落实分院各班的学习纪律督查工作。每堂课将学生出勤情况汇报给任课老师,每周向学风督察领导小组汇报一周情况,并将情况在分院公告栏内予以公布;将有关情况反映各班班主任;对违反分院学习纪律考勤规范或学校其他规定的同学,经劝阻无效,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
4、) ,一份汇报督察领导小组,一份通报班主任;3、负责策划、安排、落实其他有助于形成分院优良学风、有效推动分院学风建设的各类主题教育、学科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系列活动;4、深入学生班级,及时向各班传达学院、分院新政策;5、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学生动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至学风督察领导小组;6、负责学院学生督察员例会的召集工作,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各班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风督察领导小组。二、督察内容课堂到课率考勤、课堂纪律情况、晨读和晚自修出勤率、学生个体学习成效等等。三、督察办法1、学风督察自治小组每天每课(含晚自修)固定检查、登记、报告。2、班主任每周随机抽查2次以上课堂到课情况,进行记
5、录、汇总。3、学院学风督察领导小组成员(除班主任外)随机抽查1次以上课堂到课情况。四、督察处理:学工办将督察结果每周汇总,每月一小结,并将情况及时向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不同情况,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批评等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处理。具体如下:凡督察到的各类违纪问题均书面告诫学生本人;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5学时以上,进行学院内第一次警戒处理;旷课累计达到5-10学时,视情节给予处分前警戒;达到10-29学时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甚至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达到30-4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达到50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本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