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榕江县加强和改进林业金融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林业金融服务,创新、推广林业金融新模式、新产品,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服务绿色发展和助推脱贫攻坚,现结合我县林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州委、州政府深入落实林业扶贫的工作安排,以精准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为基础,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以创新金融扶贫机制为动力,以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为目标,发挥林业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扶贫部门的政策扶持优势、财政部门的资金结算优势、
2、各银行资金网点优势,加大对林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为贫困群众创业增收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升林业对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二、工作目标深刻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金融服务融入林业生产发展以及林业资源的抚育、流转、交易、收 储、赎买等各个环节,力争林业各项贷款余额和户数实现较 大幅度增长,建立- 2 -林权收储中心建设和运转全覆盖、各乡镇林业金融服务全覆盖、林业生产周期贷款全覆盖、林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信贷全覆盖、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授信全覆盖。一是大力推动“引金入榕 ”,完善县域金融机构体系建 设。目前我县完成国有商业银行2家(农行、建
3、行)、政策性银行1家(农发行)、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1家(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贵州银行、贵阳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4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大地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政策性担保公司1家(信达担保公司)。二是设立林业金融服务机构,建立专项审批渠道。我县积极向上级争取林业金融政策,推动林业绿色金融产品在我县的全面应用。通过完善征信系统,简化贷款程序,创新保险品种,加快定损理赔进度,完成了林业信贷投放。三、优化林业金融资源配置(一)提供林业全周期信贷产品。各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林业生产周期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在日常生产经营 方面,大力推广林农小额直押贷款、
4、林农小额信用贷款等金融 产品和模式,为林农、林业企业提供1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 贷款和1-3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根据不同林木生 产周期,设计推出3-10年的林权抵押贷款等与林木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中 长期贷款品种,努力解决林业生产中遇到的“短贷长 用 ”问题。- 3 -(二)创新林业抵押担保模式。各金融机构要把握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三权” 分置改革方向,探索制定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支持林业经营主体以不 动产权证和林权证抵押融资,盘活林地上的林木及其他附着物 资产。采取整村推进模式,建立政府和村级合作担保机制有效解决 单户林农抵押难、融资难问题。主要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 与各
5、地扶贫部门合作,发挥好扶贫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作用,提供 5万元以内、3年期以下、不高于基准利率的扶贫小额贷款,减轻 林农的融资成本负担。(三)支持发展林下经济。根据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森林旅游、林下产品经营加工等林下经济特点,推广 经济林木、果树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经营收益权质 押贷款等产品,加大林下经济信贷资源投入。金融机构在核定林 业企业和林农授信额度时,要考虑林下种养植物,尤其是易监 管、具有持续产出能力的种养植物的增信作用,合理评估其资产 ,增加贷款额度。对与上下游具有稳定购销关系的林下经济项 目,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 、农产品订单质 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畅通林
6、下经济产、供、销环节融资服务 。(四)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争取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纳入抵押 补充贷款支持范围。为县政府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提供融 资服务,促进重- 4 -点生态区位内林业资源的保护。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未来收益权质押或保理业务。(五)改进林权流转金融服务。借鉴二手房交易金融服务模式,积极为林权流转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合理 设置交易信用结构,为林权转入方提供交易资金支持。(六)提升林业金融服务能力。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要实施单独管理,单独配置信贷额度、单独财务核算、 单独部署,提高林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鼓励已开办林 业金
7、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林业贷款专门窗口或快速服务通道, 对林权抵押贷款等各类林业金融服务实行专审、快批,简化办贷 流程,提高办贷效率。加大“金融林 业” 复合型人才的储备 和培养力度,建立和完善符合林业金融特点的内控制度、专业团队 和工作机制。四、建立林业金融发展推进和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林业、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增强合力,推动林业金融各 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林业金融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 问题,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各金融机构要把深化林业金融服务 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和工作职责,把林业金融相关业务纳 入绩效考核体系,持续加强林业金融服务,推动我县绿色
8、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县金融办、人行、林业、国土定期组织开展林 业金融服务工作督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金融机构进行表 扬,对工作不力、- 5 -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金融机构予以通报,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正向激励。加强金融机构林业金融服务开展情况的监测和考核,各级林业部门要做好林业贷款 贴息政策的宣传,积极落实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中央 财政贴息条件的林业贷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对符合 县级财政贴息贷款,在预算额度内足额安排贴息资金。林业部 门要推动完善林业信贷的风险担保、补偿机制,争取建立林业专项风险 基金,各级金融办要会同当地经信部门引导政策性融资 担保机构加大林业贷款担保力度,有效提升金融推进林业资源开 发建设的积极性。(三)防范金融风险。加快构建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引 导资产管理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工作, 贷款出险后,由资产管理机构和民间资本依法合规从银行收购 抵押林木,并依国家有关规定处置,符合采伐条件的,林业部门优 先予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