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现场审查 保密知识测试试题库 一、通用题 1.填空题(共 50 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11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 修订通过,自 2010 年10 月 1 日 起施行。 2)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 法定程序 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内 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 限定在最小范围范围内 。 4) 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 国家 秘密 的人员。 5)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 绝密级 、 机密级 、 秘密级 三
2、级。 6)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 最重要 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 的损害 。 7) 机密级国家秘密是 重要 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 严重损害 。 8)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 一般 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 损害 。 9)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 积极防范 、 突出重点 、 依法管理 的方针,既确保 国家秘密安全 ,又 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 10) 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 基本义务 。 11)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 责任制 ,健全 保密管理制度 ,完善 保密防护措施 ,开展 保密宣传教育 ,加强 保密检查 。 12) 国家对在保守
3、、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 给予奖励 。 13)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 : 核心 涉密人员 、 重要 涉密人员和 一般 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14)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实行脱密期管理,其中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 3-5 年,重要涉密人员为 2-3 年,一般涉密人员为 1-2 年。 15)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 政治素质和品行 ,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 工作能力 。 16)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应当经单位同意,出国(境)前应当经过 保密 教育 。擅自出境或逾期不归的,单位应当及时报告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
4、17)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 国家秘密 标志。 18) 涉密信息设备应当按照存储、处理信息的 最高密级 进行管理与防护。 19)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 交叉 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20) 涉密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 物理 隔离。 21) 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外出,应当履行 审批 手续,带出前和带回后应当进行 保密检查 。 22) 涉密信息设备不得与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 连接,不得具有 无线互联 功能。 23) 涉密信息设备的维修,应当在 单位内部 进行,并 指定 专人 全程监督 ,严
5、禁维修人员读取或复制涉密信息。 24) 存储在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文件,只要内容涉密,就应当 标明密级 。 25) 高密级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在 低密级 的计算机上使用。 26) 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 普通电话线 连接。 27)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 分级 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28)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 涉密 文件资料 、 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 涉密 防伪票据证书 、 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 四类。 29)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 国
6、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取得国家秘密载体 印制资质 。 30)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 安 全保密 、 公平公正 、 总量控制 、 合理布局 的原则。 31)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 全国 范围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32) 有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 涉密文件资料 、 涉密光电磁介质 印制资质。 33) 有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控股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 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 涉密防伪票据证书 印制资质。 34) 通过审批的单位,在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保密负责人接受保密培训并
7、签订 保密责任书 后,由作出 审批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证书和标牌。 34)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应当具备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 3 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5) 保密工作经费分为 保密管理经费 和 保密专项经费 。 36) 资质单位印制国家秘密载体需要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应当取得委托方 书面同意 ,且合作单位应当具有 相应资质 。 37) 资质单位应当成立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为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 38) 甲级资质单位设置专职 保密总监 ,此职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39) 保密管理办公室为资质单 位的 职能 部门,负责人由 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担任。 40) 资质单
8、位应当建立规范、操作性强的保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保密制度的具体要求应当体现在单位相关 管理制度 和 业务流程 中。 41) 资质单位应当定期对 印制业务 、 人员 、 资产 、 场所 等主要管理活动进行保密风险评估。 42) 资质单位各业务部门应当按照 业务流程 对保密风险进行 识别 、 分析 和 评论 ,提出具体防控措施。 43) 资质单位应当将国家保密法规和标准要求、保密风险防控措施融入到 管理制度 和 业务工作流程 中 ,并建立相应的 监督检查 机制。 44) 涉密人员应当通过 保密教育培训 ,并签订 保密承诺书 后方能上岗。 45)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经资质单位保密审查
9、,签订 保密承诺书 ,并按相关保密规定实行 脱密期 管理。 46) 涉密印制场所应当安装 门禁 、 视频监控 、 防盗警报 等安防系统,实行 封闭式 管理。监控机房应当安排人员值守。 47) 资质单位 安全保卫 部门应当定期对视频监控信息进行回看检查, 保密 部门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8)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具有 录音 、 录像 、 拍照 、 存储 、 通信 功能的各类信息设备带入涉密印制场所。 49) 资质单位应当定期对 保密管理制度 落实情况、 技术防范措施 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判断题(共 53 题) 1) 承担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10、,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 ) 2)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 ) 3) 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移动硬 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时,只要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病毒库,就不会造成泄密。 ( ) 4) 资质单位印制国家秘密载体需要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只要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合作单位可以不具有相应资质。 ( ) 5) 任何人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 ) 6)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机密。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公用信
11、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时,必需确保已经采取足够的保密措施。 ( ) 7)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原则。 ( ) 8) 配偶、子女和本人都是涉密人员,在家庭中互相谈论涉密事项没有关系。 ( ) 9) 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 ) 10) 企业的技术成果被确定为国家秘密后,在保密期限内不得擅自解密或对外提供宣传。 ( ) 11) U 盘上的涉密信息,只要执行了删除程序,就不可恢复了,可以在任意计算机上使用。 ( ) 12) 在保密通信措施不足或故障的情况下,允许在无保密
12、措施的电话中传递国家机密。 ( ) 13) 确因转移资料等紧急工作需要,可以使用私人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但要与国际互联网断开连接,待处理完涉密信息后可与互联网相连。 ( ) 14) 对参与国家秘密技术研制的科技人员,有关单位不得因其成果不宜公开发表、交流、推广而影响其评奖、表彰和职称评定。 ( ) 15) 音像制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涉密资料保管。 ( ) 16) 核心涉密岗位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者经常处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事项的工作岗位。 ( ) 17) 经审查合格,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须按规定签订保密责任书或承诺书,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 ) 18) 涉密人员与境外人员通婚或者接受境外
13、机构、组织资助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 ) 19) 涉密人员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 ) 20)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 3 年内不得在境外驻华机构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 ) 21)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在境外驻华机构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但可以为境外组织或人员提供劳务咨询或其他服务。 ( ) 22) 涉密人员因私出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 ) 23) 涉密人员脱密期内可以因私出境。 ( ) 24) 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就不再对本人在原 涉密岗位上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 ) 25) 对出境后可能对
14、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密人员,不得批准出境。 ( ) 26) 保密范围定得越宽,密级越高,越有利于国家秘密的安全。 ( ) 27) 国家秘密的标志为 , 前标注密级, 后标注保密期限。 ( ) 28) 摘录、引用密件中属 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 ) 29)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 ( ) 30)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 20 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 10 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 5 年。 ( ) 31) 单位内部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复制机密级以上涉密载体 须经本部门
15、或单位领导批准,加盖复制戳记,视同原件管理,并进行登记。 ( ) 32) 普通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下,不存在泄密隐患。 ( ) 33) 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不得进入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 ) 34) 密品是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者产品。 ( ) 35) 涉密存储介质经文件删除并格式化处理后,仍不得作为非密介质使用。 ( ) 36)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未经国家指定的专业销密点销密,不得自行淘汰处理。 ( ) 37) 在涉密场所使用的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 ( ) 38) 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使用无线扩音、通信设
16、备不能把音量开得太大。 ( ) 39)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急需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可以先提供,后补办手续。 ( ) 40) 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被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事件发现经过、责任人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 ) 41) 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一并没收违法所得。 ( ) 42)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涉密印制业务。 ( ) 43) 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后向做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17、提出延续申请。 ( ) 44) 甲级涉密印制资质单位的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保密总监担任。 ( ) 45) 资质单位应当将核心涉密人员基本情况和调整变动情况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将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基本情况和调整变动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46) 在岗涉密人员每年参加保密教育与保密知识、技能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10个学时。 ( ) 47) 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的保密管理经费均不得少于 5 万元。 ( ) 48) 被撤销资质的单位,在撤销决定下达前已签订有效合同的,在确保安全保密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完成涉密印制业务。 ( ) 49) 涉密信息设备的维修,应当一律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 ) 50) 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单位不及时上报或隐匿不报的,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人员或领导人的责任。 ( ) 51) 有 3 年以上印制业务经验的单位即可申请甲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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