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处理情况反馈单转办 /督办编号 赣环督( 南昌 )转201832 号转办 /督办时间 2018 年 12 月 22 日反馈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反馈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处理情况及存在问题存在问题:新建区幸福北路小蔡批发部门口(百吉星大酒店旁)一老年居民(蔡克明)日常生活中,不定期使用煤炉烧开水,产生一定烟气。处理整改情况:新建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已耐心劝导教育,老人积极配合,表示不再使用煤炉烧水,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备注 2 D201812220007 案件处理情况一、交办信访件事项投诉人反映:新建区幸福北路小蔡批发部门口(百吉星大酒店旁)有人用煤
2、炉烧煤,好大的烟,影响周边空气质量。二、交办信访件属第 24 批,由新建区委、新建区政府承办,12 月 22日收到,12 月 24 日办理反馈。三、信访件诉求投诉人反映:新建区幸福北路小蔡批发部门口(百吉星大酒店旁)有人用煤炉烧煤,好大的烟,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该处有一老年居民(蔡克明)在日常生活中,不定期使用煤炉子烧开水。五、调查核实情况12 月 23 日,新建区城管大队立即派执法人员夏小辉、张繁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6、存在问题新建区幸福北路小蔡批发部门口(百吉星大酒店旁) 3 一老年居民(蔡克明)日常生活中,不定期使用煤炉烧开水,产生一定烟气。七、处理整改情况新建区城管
3、大队执法人员已耐心劝导教育,老人积极配合,表示不再使用煤炉烧水,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八、问题解决情况问题已解决。九、向社会公开情况拟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新建区政府网站公开。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胡必鹏 新建区城管委 主任夏小辉 新建区城管大队 干部张 繁 新建区城管大队 干部十一、包案领导陈文辉 新建区政府 副区长 4 注:1.时间填写转办时间。2.第 2 列“已办结”一栏中,在属实或不属实上打,合计一栏不填,但不得删除或更改格式。3.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填写行政处罚形式(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附表: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2018 年 12 月 11 日已办结 罚款金额 拘留(人) 约谈 问责个案编号属实 不属实 合计是否责令整改是否立案处罚 (万元)是否立案侦查 行政 刑事 (人) (人)行政处罚D201812220007 是否 0 否 0 0 0 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