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通过合同对控股、参股企业进行风险管控合同是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协议,当出现纠纷时他又是解决问题的基础。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投资形式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一个企业或公司的成立,其目的大都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使企业做大做强,而且对利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出现了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加,出资数额上的不断加大,这体现在对企业并购和资金控渗透上,主要是企业控股、参股形式呈现出了规模大、行业多的发展态势。企业通过对其他企业的控股、参股运作,有的获得了较好的利益,有的却血本无归,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很大冲击,甚至在某些方面威胁到了社会安定。通过合同对控股、参股企业进行风险管控,值得进一步深入探索和研究。结合笔者
2、在煤矿企业多年工作经验,将煤矿企业常见的一些风险类型以及通过合同,如何对控股、参股企业进行风险管控、防范,从以下方面进行一定的阐述和浅议。 一、所合作煤炭企业的资信风险 每一个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实施,自始至终都离不开与所投资企业的紧密合作,由于所投资煤炭企业的经营状况千差万别,有的受资企业经济疲软;有的受资企业煤炭资源匮乏;有的受资企业人力资源缺乏;有的受资企业煤炭资源从其提供的官方文件上看虽较为丰富,可开采量较大,但实际上与文件上完全不同;有的受资企业其他实力较弱;另外还要受地方保护政策等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相应地我们投资、控股、参股的风险也就增大;有的受资企业虽然有一定经济、资源实力,但其
3、诚信度较差,常常不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义务,自觉规束自己的行为,并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有的受资企业利用虚假项目资源信息骗取入资,招摇撞骗。导致有些企业入资后,被拖累甚至因而陷入绝境,因此受资企业资信问题是企业经营投资中的一个重要风险源之一。 二、煤炭投资合同风险 目前煤矿企业及煤炭市场存在多种问题,如国家煤炭法规政策、地方政府煤炭政策、东部内地煤炭资源逐渐缺乏问题、煤炭质量问题、投资款不到位问题、生产机械及投入材料的价格问题、人力资源问题等,都与合同履行不诚实、不全面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许多受资企业或者地方政府,利用内地煤炭资源逐渐缺乏的境况,加上众多投资企业急于扩占煤炭资源的迫切心理,在签订合
4、同时,往往提出苛刻的条件及非规范性合同草案文本,有的还常常附加某些不公平、不合理等条款,要求投资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在其合同条款中,时常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投资企业,该类合同中缺乏,对受资企业或者地方政府权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投资企业的保护性条款。煤矿投资合同是每个煤炭企业对外融资产生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所签订的投资合同存在“先天性缺陷” ,必然会给煤矿投资企业,在今后的发展、开采、安全、生产中造成不利的因素,埋下难以预见到的困难隐患。 三、煤炭投资法律风险 煤炭投资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投资企业和融资企业诉讼纠纷方面的风险及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 。 1、投资企业和融资企业诉讼纠纷方面的风险。
5、 投资企业和融资企业诉讼,是指在投资企业和融资企业之间进行合作过程中,融资企业或投资企业不认真履行,双方之间签订的融资合同的情况下,合同一方为了自身的利益,追偿所投资或因此受到的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诉讼行为。 2、挂靠企业或外包队人员法律风险。 这种现象在目前煤炭整体企业中是不常见的,但在煤炭企业内部却是司空见惯,其实质就是有采矿资质的企业,将自己的资质让挂靠单位使用,由挂靠企业或人员具体开发、采掘、施工,被挂靠企业收取相关的管理费。采取这种行为方式进行运营,被挂靠的煤炭企业省去了人力物力,虽然不实际运营而收取了所谓的、可观的巨额管理费,但是对于被挂靠煤炭企业来说,却埋下了极大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6、万一挂靠企业或外包队人员,施工过程中管理不严、不细、不按规程操作,出现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那么责任首先就得由被挂靠的煤炭企业来承担,其双方之间虽有约定的安全生产合同,但对外是无效的,甚至有些制约双方的约定条款,也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对双方都不产生效力。 四、资金风险 经营资金就是企业的血液,对一般公司是这样,但对契约合作式经营企业来讲同样重要。倘若合作企业经营资金链出现断裂,企业可能处于不能自拔的困境或走向崩溃的边缘绝境。因此资金风险是关乎每个企业生死存亡首取一指的风险之一。主要体现在:合作双方资金或实物的投入上和后续资金的接续以及所投资金的及时到位等诸多方面。 目前,关于扩展煤炭
7、资源的市场,还不是很完全规范,其运作机制也有待健全,企业投资其他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合经营如何联合,如何经营模式进行,从而获得最大回报,又如何增强在市场中抵御风险和提高抗拒风险的能力,使企业避免失败、损失、赢得成功。只有认真系统地研究,分析企业常见的一些各类风险,培养和强化企业的危机意识与防范意识,有针对性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并不断探索预防、控制、转移风险的有效途径和创新与改进措施,才能做到防风险隐患于未然,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变的商海战场中,实现又快又好的可持续性大发展、大腾飞、大跨越。经过实践探索和研究以及发生的案例笔者认为,出资人要实现投资目标,应对控股、参股企业进行风险管控,
8、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1、是要加强投资前调查,对拟投资目标的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要深入了所投项目企业的资金信用、经营风格以及签订合同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此块信息可通过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部门以及其他合作伙伴或媒体报道等了解所投项目企业的信誉、实力等。 2、在投资项目意向确定后,合同签约前,要穷尽各种办法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尽可能将合同修改完善,对合同的主要及关键条款严格把关,在一些关键性问题上一要坚持原则;二要有远见的、卓越的、高瞻的超前预测眼光,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协同审查,尽量采用国家现行的合同示范文本。 3、挂靠企业或外包队运作方式,本身就是与相关法律不甚吻合的
9、行为,为避免这种违法行为导致的风险,最好是拒绝挂靠。若现实中存在必须挂靠才能合作,也要尽可能地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或个人,必要时要求合同对方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并约定最高额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被挂靠企业派专人负责把关,挂靠项目的安全监督与质量管理。 4、控股、参股股东要充分发挥权力,也可参与所投资企业的资金结算方面的监督,尽量避免控股、参股企业出现对外债权和对外提供担保。另外还要加强对控股、参股企业,资金的统一调控管理监督,以促进企业的资金加速流转,增加投资利益。 5、为了使所控、参企业健康、长期持续地发展,还要监督其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纳、报税。提议企业完善发票管理,原始票据必须真实合法,规范成本核算,避免政府罚款及其他方面带来的风险损失。 总之,风险无处不有,也时时发生,风险更是企业经营中客观存在的一种难以根出的现象,为管、控和消灭风险,尤其是如何加强对控股、参股企业进行风险管控,减少企业投资可能造成的损失,我们不仅要从每个层面上加强管理,还要监督控股、参股企业,建立完善组织体系,更要自身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对重大投资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人们知道,做企业,赢在细节,输在格局。如何利用合同,通过合同进行管理控股、参股企业,自主创新,最终实现对控股、参股企业的风险管控,将是企业永远研究不完和避免不了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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