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问题:企业的自律与他律摘 要 近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政府部门无论从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发展角度出发,还是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出发,都有义务和责任引导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中的监管作用。企业自身也需要严格自律,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廓清是非,提高自社会责任意识。只有企业、政府、群众协调合作,才能逐渐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法制 政府 企业 作者简介:解成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165-02 一、食品安全问题现
2、状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涉及企业之广、影响恶劣程度空前。食品安全世故对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损害,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健康与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作为国家公共安全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除影响消费者健康外,还与进出口贸易、国家声誉乃至社会安定有着密切关系。这类事件不仅反映出在我国食品行业存在着严重的诚信危机,更为如何有效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敲响警钟。食品安全问题也极大的销蚀了消费者对相关企业、食品信心,乃至政府责任部门的公信力。 “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问题是民生之本,是关系到全体公民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由政府入手,落实
3、政府责任。这种责任是政府在自身权力行使过程中应担负的对社会和人民应尽的义务。面对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应该均衡监管力量,规范食品行业的市场竞争,给企业提供诚信的土壤,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有义务、有责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以及食品的生产加工、市场准入、流通消费环节作出直接的监督与官理,以实现最大程度上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保持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企业的他律 (一)食品安全法制化 1.健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 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面临着适用性较差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农产品质量安
4、全法等综合法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且由于出台时间早标准要求低覆盖面窄,没有充分显示新时期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另外有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没有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问题。如 1995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我国现阶段最全面地对食品卫生安全作出规定的法律,在颁布之初对我国餐饮也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但该法只涉及 104 种农药在 45 种食品中的允许残留量,共 291 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对 176 种农药在 375 种食品中规定了 2439 条农药残留标准。该法也未规定为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者提供原料及其他材料者予以处罚的内容。科技在发展,不法分子的手段也日新月异,在
5、执法过程中,许多有害物质蒙混过关,给为非作歹者留下作恶空间。我国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已 10 多年,为更好适应目前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有必要根据新问题加以完善,有效制止打击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损食品安全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 2.设立食品安全专门法是大势所趋 食品安全法制化,根本目的是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分门类的,颁布专门性法律法规十分必要。目前发达国家主要采用多部法律、法规来对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的不同方面、不同环节进行细化管理。专门法中就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的某类或某一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作出规定,如英国动物防
6、疫法 ,加拿大有害物控制产品法 、 饲料法 、 肥料法 、 种子法 、 植物育种者权利法 、 肉类监督法 、 渔业监督法 、动物防疫法等。这些不同层级、不同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立法互相配合又各有侧重,形成严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为农产品质量管理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为更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政府部门不妨吸取国外的经验,对食品行业的各个环节进行专门立法,使食品安全有更为具体的法律依据。 3.保障食品安全必须要严格执法 保障食品安全要使食品安全“有法可依” ,还要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执法过程中极少数执法人员与违法企业背后利益勾结,因此首先要执法整顿纪律,对徇私舞弊
7、、官商勾结而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应从源头上予以杜绝。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成效。其次加强对执法过程和效果的监督,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的同时,在执法部门内部设立监察机构,实行自我监督。对执法过程当中的包庇、徇私等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检举。同时可采用一定程度的奖励机制,奖励工作成果显著者和检举者,提高执法和监督的积极性,从而有效保障了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最后执法必严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责任人进行严惩,执法者不仅要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而且要对其进行严惩,加大打击力度。 (二)增强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问题是基本公共卫生问题,需要消费者的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应努力增
8、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配合政府监管,把好消费链的最后一关,识别和拒绝消费不安全食品。全体公民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离不开政府的教育培训。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的多少,决定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强弱。基层社区宣传、报纸、电视、等网络媒体应成为政府提高民众食品安全知识的新途径。相关部门应在各大型超市及农贸市场中宣传食品选购知识,同时结合质量检验部门多层次、多渠道向社会发布的食品检测结果,指导培养消费者自身辨别食品是否安全的能力。 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作为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的主要承担者,必须明确其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治
9、本之策。 然而多数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存在错误的理解和认识,认为社会责任是政府的事,企业的目标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根本不存在企业社会责任。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社会对企业的道德要求,在我国的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也有不同程度的规定,如在食品安全法 ,规定生产者与消费者、国家之间的义务。提高企业社会感,离不开政府教育和引导,对企业领导人、职工、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投资者、员工进行社会责任教育,让其定期接受培训,对提高广大企业社会责任感十分必要。生产经营者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到有效解决的根本途径,是必要的防范措施。 企业社会责任感是不仅是社会对企业的道德要求
10、,也是政府对其法律要求的体现。在实际操作中,单凭政府引导和呼吁还不够,更需要企业生产经营者对这些法律和道德要求身体力行。针对企业社会责任,1997 年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发起并联合欧美的跨国公司和一些国际组织制定了 SA8000 国际组织;2000 年 7 月,联合国正式启动了“全球协议”号召企业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等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2001 年欧盟也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框架标准,把建设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文化作为欧洲新型经济体建设的重要工作。企业家们不但自己守法,并且在企业内部建立了详细而严格的规章制度,赏罚分明。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高,政府也需要采取“软硬皆施”的做法。对于表
11、现突出,在行业中确实起表率作用的,可以运用媒体力量对其进行宣传表彰,经济性的奖励措施也能够起到激励企业成长,提高行业的积极安全生产积极性的作用。对屡错屡犯的,建立起企业的信用记录,对违规的企业剥夺其生产经营资格,进入“黑名单” 。长此以往每个企业能够积极的履行其社会责任,发挥在食品安全建设当中的积极作用,形成良性循环。 近年来,企业的营利性和企业作为社会成员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冲突愈发突出,不少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甚至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良性运转。企业单纯追逐利润而造成的短视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企业自身的长远利益与发展。所以企业的自律或者说“企业社会责任感”显得尤为重
12、要。 在美国,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主要依靠的是一种自律的模式。企业作为社会成员,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并由此产生巨大的无形财富,比如带来良好的商业信誉、消费者的信任等,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由此转化为持续的经济价值的提升。然而,从短期效应上讲,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的营利性是会发生直接冲突的,企业的天性是追逐利润,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企业通过降低成本等手段提高利润,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所以,从市场经济的持续性、长期性上讲,企业的社会责任当然对企业是有利的。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企业开始思考如何从短期市场行为中走出来,深化自己的核心能力,提升自己的企业形象。企业品牌体
13、现了企业的潜在竞争力与获利能力,为企业带来的利益是内在而持久的。品牌经营与品牌战略开始成为企业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任务。双汇集团凭借良好的企业形象一度成为肉制品行业的领头羊,然而受到瘦肉精事件的影响,企业形象大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可以看出,企业间的良性有效竞争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形象有着重要意义。 四、结语 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容易导致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克服市场失灵的关键来自于政府的有效管制,政府有义务积极运用法律法规等手段实现其协调和指导职能。我们应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管理经验,不断完善设立专门性法律法规,使政府和社会在规制食品安全问题上有法可依,执法过程中执
14、法必严。此外也需要企业之间形成良性有序竞争,企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把好生产销售关,这将很大程度降低政府监管的难度。食品销售是与消费者关系最为紧密的环节,在销售环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整个食品安全预防措施的重中之重。大部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并没有完整的了解,因此在买卖的过程中很容易陷入食品安全的困境。对此政府相关部门还应该在销售渠道做好把关,避免不健康食品流入社会。在这一过程中,提高销售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认知度也变得尤为重要。预防措施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纰漏,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政府也应该及时的作出反应,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需要政府部门严格监管,也离不开企业自身的自律,只有公众、政府、企业共同参与到食品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过程当中,在这种他律与自律的过程,食品安全问题才能逐步有效解决。 参考文献: 1马雷.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效能分析.现代食品科技.2005(2). 2陈丛梅.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天津大学.2006. 3梁燕君.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大众标准化.2003(12). 4于志武.从齐齐哈尔绿色食品博览会看经济与文化的相互促进.中国商贸.2010(29). 5路遥.从食品安全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政府监管问题.中国商贸.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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