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2016营改增(以建筑业为例)政策 解析及合同修订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 董发忠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目录2一、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二 、建安企业营改增基本内容 三、企业供应链票据(发票)取得、管理及法律风险四、 “ 营改增 ” 企业合同文本修订应秉持的 10个 原则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前言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 3一、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二、合同的合法审阅及合规修订 ( 1)产品定价和供应商管理 ( 2)明确销售结算方式(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开具发票:跨期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 4)明确价格和发票类型( 5)增加双方详细信息栏 (
2、 6)合同中描述清楚不同税率服务内容 ( 7)明确发票不符合规定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 8)提前筹划跨期合同 ( 9)关注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细节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增值税基本原理4第一 讲 增值税 基本原理一、增值税的特点 ( 一)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成本 ( 1 10)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利润 +消费税纳税人类型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发票类型销售额是否含税一般纳税人 专票 不含税一般纳税人 普票 含税小规模 纳税人 税务代开专票 3% 不含税普票 一般式含税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增值税基本原理5第一 讲 增值税
3、基本原理一、增值税的特点 ( 二)增值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1、不重复课税。仅就本环节增值额课税,重复的成本部分不课税。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指进入消费环节,而不是专指消费者个人)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3、税基广阔。基本覆盖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4、中性调节。基本将税收对经济决策的扭曲降到了最低。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增值税基本原理6第一 讲 增值税 基本原理例:二手房 交易 .出售购买 2年内房屋,销售额总价 100万,增值税税率与营业税税率都是 5%,营业税 100*5%=5万;增值税(含税价) 100/( 1+5%) =4.76万元 相差 0.2
4、4万元。例: A公司生产的甲产品(成本 100,售价 150),依次经过 B、 C、 D流通环节到达最终消费者手里。 B进价 150售价 200, C进价 200售价 200, D进价 200售价 250.(营业税 5%;增值税税率 17%,每个环节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营业税框架下:A: 150*5%=7.5; B: 200*5%=10; C: 200*5%=10; D: 250*5%=12.5合计: 7.5+10+10+12.5=40增值税框架 下:A:( 150-100)/1.17*17%=7.26 B:( 200-150) /1.17*17%=7.26C:( 200-200)
5、/1.17*17%=0 D:( 250-200) /1.17*17%=7.26合计: 7.26+7.26+0+7.26=21.78结论:营业税是逐环节全额征税(特殊规定除外);增值税是逐环节差额征税。在实践中两种方法:实耗扣税 法,购 进扣除法(关键是:采购环节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生产环节、接受的劳务抵扣难,造成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均衡)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增值税基本原理7第一 讲 增值税 基本原理一、增值税的特点 ( 三)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 案例 】 甲公司 2016年 6月应税商品销售收入为 10万元,消耗原材料 4万元,购入设备 5万元,计提折旧 0.
6、5万元。在不同类型增值税下增值额是多少 ?结论:消费型增值税 可以扣除固定资产价款,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10-4=6 10-4-0.5=5.510-4-5=12016年 5月 1日后,固定资产、不动产在建工程,除特殊情况外,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 60%,第二年抵 40%,大幅度不动产抵扣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商业房地产的销售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增值税基本原理8第一 讲 增值税 基本原理一、增值税的特点 ( 四)增值税实行的是专用发票
7、抵扣制抵 扣增值税的进项税税金 必须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法规定的凭证(如农产品收购凭证或销售发票或海关缴款书等)销项税金 可以没有票。不开发票同样要征税。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增值税基本原理9第一 讲 增值税 基本原理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 计算1. 采用 当期购进扣税 应 纳税额 =(销售额 *税率 -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2. 关键 因素 销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的抵扣(准予抵扣、不予抵扣)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合同修订建安企业营改增基本内容 10第二讲 建安企业营改增基本内 容 ?一、建筑业营改增后征税范围及 税率(一 )应税收入涵盖的范围建筑业: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所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工程结算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包括( 1)向发包单位收取的手续费( 2)基金( 3)集资费( 4)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工程奖励、赔款 )。针对建筑业分包施工的特点,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仍应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应税销售额,而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收入应由分包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期抵扣。正常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价格是含税价格,应将其调整为不含税价格。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