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改革的建议【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在我税收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与制度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着眼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现实状况,认真分析目前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所得税;现状;改革 1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税收负担不公平,税率结构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税制征收的方式。是将个人的全部所得按应税项目分类,对各项所得分项课征所得税。这种模式可以节省征收成本,但是不能很好的发挥调节个人高收入的作用,使得公平原则有所
2、缺失。这样的征收方式不但不能全面、完整的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反而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不用纳税或少纳税,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却要更多纳税的现象。所以,不利于拓宽税基,容易导致税负不公,很难体现公平合理。 1.2 免征税额标准不科学、不合理 个人所得税未考虑纳税人赡养老人、家庭负担、子女抚养与教育等因素,而大多数国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都考虑到了纳税人的特殊情况,允许扣除家庭成员的赡养费、抚养费、子女教育经费等之后进行纳税,2体现了人文社会的人文精神和公平原则。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统一标准扣除,方便了操作,却忽视了纳税人的特殊情况,造成了税负不平等现象。 1.3
3、 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其申请、审核、扣缴制度都不健全,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不高,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款的征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出现了大量的漏洞。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使其纳税出现了失控的状态。 1.4 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我国收入处于中间阶层(工薪阶层)
4、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 46.4%,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只占到个人所得税总额的 5%左右。目前的所得税累进制主要适用于工资,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来源并非工资,依靠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1.5 偷税现象严重 我国现行的个税政缴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对有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这种税收方式漏洞较大,七级税率档次中只有前四个税率档次被普遍使3用,后三个税率只为占极少数的高收入者设置,最高税率 45%基本上形同虚设。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人们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税率越高,被征收对象偷税漏税的动机越强烈,富人逃
5、税、明星偷税的现象屡见不鲜。2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存问题的成因 2.1 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某些方面设置上缺乏科学性、严肃性和合理性,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要求。世界上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分为三类: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现阶段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相对较低,征收手段比较落后,我国现阶段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2.2 税率结构不合理,费用扣除不科学 在目前的税率结构下,导致了收入来源多的个人扣除数额大、扣除次数多,违背了量能纳税的原则;扣除标准过低,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符。在扣除中未能充分考虑人民生活中一系列的开支。我
6、国个人所得税法不考虑纳税人的家庭状况、以统一的定额进行扣除,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单身纳税人和有抚养义务的纳税人在取得同等收入的情况下,其负担能力是不同的,造成了税负不公。 2.3 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在一些发达国家,到每年 4 月的报税季节,所有的纳税人都得把自己上一年的收入和该上缴的税额算清楚,如实报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则随机抽查,一旦查出有故意偷漏的行为,轻则罚款补税、重则入狱。4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行为给予五倍以下的罚款,致使许多纳税人认为偷逃税即便被查处了也有利可图。由于处罚没有规定下限,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比较严重,客观上刺激了纳税人偷逃个税的动机。
7、2.4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一是纳税人中的工薪层与高收入阶层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现象。在理论上,税法面前人人平等,工薪阶层在发放时已直接将税代扣代缴,税款“无处可逃” ;而高收入阶层可以通过税前列支进行“合理避税” 。二是在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上,同样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经济学把税收理解成“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易” ,就是说政府收了税就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服务。公民有交税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监督政府如何使用这些钱的权利;国家有收税的特权,但也有为纳税人服务并接受监督的义务。只有这两方面能够和谐发展的时候社会机制才能正常运转。 3 国外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3.1 我国个人所
8、得税改革应考虑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因素 个人所得税作为大多数国家开征的税种,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征管措施为我国的税制改革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做法。我国应在减少税率档次、降低各档次的边际效率、通过堵塞税法漏洞来扩大税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改革。应该从具体的国情出发,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有待进一步提高,收入差距有扩大的趋势,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不强等都是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时着重考虑的。 3.2 单一税改革方案 5单一税受到了中东欧一些国家的青睐,单一税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些国家实现了就业高速增长、GDP 的稳步增长,吸引到一定的投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面临着税制模式的转变, “单一税”方案
9、不会成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单一税率在我国不具备可行性。我国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现实下,还需要个人所得税发挥较强的收入分配效应。 “单一税”的理念能够为个人所得税的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 3.3 二元所得税改革 2003 年我国已提出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二元所得税模式。虽然确立了新的模式,但改革仅仅局限在费用的扣除标准上面,对于改革的探讨集中在具体的要素设计上,可以说是税制改革取向的偏离。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的劳动所得仍然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大多数高收入者的财产性所得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要实行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分配功能,主要是如何对不同收入阶层征税,需要慎重考虑制
10、度设计。 4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建议 4.1 在税制改革中准确把握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仅为 5.8%,不仅低于OECD 国家平均 30%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 8%的平均水平。应适当提高综合所得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和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应加快清理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同时,发挥财产税、消费税等税种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加大对低收入者的扶持力度,逐步时间收入分配的公平化。 4.2 对综合所得按年征收,对分类所得按次征收 6同 OECD 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征收范围相对偏窄,应将课税范围的界定由列举法改为概述法,进一步拓宽税基。 为克服现行税制弱
11、累进性、有失公平、易于逃税等缺陷,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比较理想。将经营所得、劳动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及其他所得并入综合所得,实行按年征收;对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所得等继续按分类所得,实行按次征收。 4.3 选用简化的税率表,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率体系过于复杂,边际税率过高,应对分类所得坚持按 20%的比例税率按次征收,对综合所得实行简化的税率表,并降低边际税率。可将工薪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合并,选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并扩大税率级距,将最高边际税率降低到 35%-40%之间。这样可以吸
12、引和留住国际人才,增加国家税收竞争力。 4.4 个人所得税征收可考虑主要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以家庭为单位更能体现一个人的真实经济负担情况,也更能体现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应把对家庭行为的调节作为调节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基础点,既可以选择以个人申报纳税为基础的个人申报制度,也可以选择以家庭申报为基础的联合申报制度。 选择家庭课税能更有效地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两个核心的自身因素:宽税基、累进税率。家庭课税制有利于拓宽税基,对所有收入均实行超额累进税制,还可以实现一定的社会政策目标。 74.5 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注意增加财政支出的透明度 我国应构建“赏罚分明
13、”的纳税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纳税人的氛围,激励公民主动纳税,实现纳税人从内心认同相关税收政策、支持纳税、自动报税。逐步建立纳税信用制度,提高信用对公民的制约力,使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主动、诚实客观地申报纳税。同时政府的财政活动应该被置于纳税人的监督之下,政府财政支出的信息应做到及时向社会民众公开,并注意听取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向的意见,使得财政资金确实能够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满足大家需要的公共产品。增加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使纳税人成为国家的主人是增强纳税意识的重要手段。如今,许多税务部门实行办税公开,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的做法值得借鉴。在与税务部门打交道时,纳税人有权得到礼貌而周到的服务;当纳税人与税
14、务机关发生税务争议,纳税人可以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等等。这些权利的享受,有助于纳税人进一步密切自己的纳税义务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随着纳税人纳税观念的逐步转变,中国的税收状况将出现本质上的变革。 参考文献: 1贾康,梁季.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J.财政研究,2010, (4) 2BRYS,B.&HEADY.Fundamental Reform of Personal Income Tax in OECD Countries:Trends and Recent Expriences,Paris:OECD,2006, (2) 3吴从慧.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课征模式改革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82010, (11) 4魏彦芳.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之设想J.商业经济,2013, (22) 5杨秀平.谈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3, (9) 作者简介: 田群利(1959) ,女,陕西西安人,大专,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财务处,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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