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探讨摘要:通过分析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的现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监理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并进一步探讨促进监理工作有效管理的对策。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致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仍有待深化研究。 1 实施项目监理的重要性 1.1 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通过实行工程建设监理,使监理单位
2、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从而共同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 1.2 可以提升工程进度和减少浪费。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可以降低由于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等现象造成大量的建设资金浪费,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优化工程资金科学高效的利用。 2 施工监理需要正确处理的关系 22.1 与业主的关系。业主与监理之间是通过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都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监理人员接受业主的委托,以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对业主负责,但监理不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监理必须依据工程建设
3、监理合同、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独立、科学、公正的监理,业主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干预和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 2.2 与承包商的关系。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与承包商都受聘于业主,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关系,他们是在双方各自与业主签署的合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约束下的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权,认真维护业主与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2.3 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监理单位与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的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指导的关系,两者
4、是工程质量的控制与保证。 3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 3.1 监理制度建立的初衷与现实情况间的差距 。由于工程质量管理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于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较少。 3.2 监理人员收入低,缺乏工作主动性。由于我国当前的监理内容大3都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工作相对较简单,收费水平普遍低于设计和其它咨询服务行业,也远低于国外监理咨询公司的监理取费。我国监理取费率在 0.6 %2.5 %之间。收费低导致监理人员收人过低,难以配置各种专业的高级监理人员,致使监理工作质量处
5、于较低的水平上运行。 3.3 监理人员流动性大,高素质人才缺乏。据相关资料统计,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单位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 5%,开发企业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 15%,而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流动率却接近 40%。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流动过于频繁,已经超过了正常的范围,这对于监理队伍的稳定性是致命的,严重影响了监理服务行业的形象。 3.4 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在岗工程监理的来源多数是从施工单位进入,另一部分是从勘察设计单位和原建设单位的的人员;从学历看有本科、专科和中专等。其职称中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工程师(经济师、技师) 、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很多工程监理人员工作凭借的是实践中探索
6、出的经验,参加过正规训练和系统学习的专业人员,所占比例较低。 3.5 工程监理企业自身不健全。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这些情况导致监理的诚信下降,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由此,监理单位虽然承担了在建项目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但业主很难放弃对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 43.6 监理有责无权。在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监理实施细则中虽明确了监理的责任和权利,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
7、而相应的权利却得不到保障。 4 监理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4.1 制定监理计划。工程开始前,监理要事前认真阅读理解图纸,了解设计意图, 对工程监理工作做出计划,选择和确定工程监理环节和各环节的重点工作,依据受业主委托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与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注意交流沟通,相互探讨对施工质量薄弱环节的改进方法,与施工单位保持平等合作关系, 使有关措施得到有关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4.2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实施监理的过程中要坚持监控事前预防、动态控制、事后验收制度,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在质量控制中应变由静态检查变为动态控制,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
8、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平行检查、跟班旁监,随机抽查的方法,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须全天候 24 小时跟班旁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彻底消灭工程中质量问题。 4.3 隐蔽工程的验收。在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时,首先要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5报告是否齐全,各层标高、轴线也要层层检查,严格验收。监方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通知施工
9、单位,不能口头讲,待施工单位处理或返工完后,还要再进行复检,严格检查把关,保证质量。 4.4 重点部位平行检验的力度。平行检验针对的检验项目主要是对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中那些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作用的“主控项目”和部分“一般项目” 。即运用高精度的测量仪器对建筑物方位的复核测定,使用先进的无损伤设备,对焊接质量的复核检验,运用计算机对某些关键部位进行结构验算或工艺设计的复核等,对某些结构部位标高、尺寸、偏差、位置等的复核检验等。从而达到针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检测手段,进行检测验证,科学收集施工数据,达到一切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为加强
10、质量过程控制提供有力依据,实现监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水平,高效率。 4.5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4.6 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丰富工程质量监理知识,提高工程质量监理水平,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 6参考文献: 1 朱式敏.浅谈建筑施工监理J.民营科技 2008(11) 2 华铭德. 我国建筑监理企业发展问题及对策探讨J. 科技资讯, 2009,(16) 3 戴馨莹. 浅谈监理人员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J. 四川建材, 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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