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反海外贿赂法会计条款的约束及应对【摘要】1977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反海外贿赂法 ,在过去 30 多年的实施过程中,该法案对全球反跨国商业贿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近三年来,美国证监会和美国司法部加大了对海外贿赂的打击力度,全球跨国公司将应对 FCPA 的重视程度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试图通过企业财务人员视角分析反海外贿赂法会计条款、借某跨国公司的案例剖析,进行探讨和研究企业如何应对 FCPA。 【关键词】反腐,反海外贿赂法,内部控制 1977 年美国国会颁布的反海外贿赂法案(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以下简称“FCPA” )主要是为了应对当时美国公司对外
2、国政府官员贿赂行为的广泛被披露,该法案的 通过是为了抑制贿赂行为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创造诚实经营的空间,同时在市场诚信方面重塑公众信心。反海外贿赂法同时要求美国上市公司维持准确的会计记录和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来保证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在过去 30 多年的实施过程中,该法案对全球反跨国商业贿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光美国政府,欧盟以及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都对贿赂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约束。 现行的 FCPA 经过 1988 年和 1998 年两次重大修改后,受该法约束的海外贿赂行为的主体相当广泛。 (1)发行者(issuers) ,根据美国证券法注册的公司和根据该法要求提交报告的任何公司,也包括在
3、美国发行2证券并根据该法案交存报告的外国公司。 (2)国内相关人,囊括了所有的美国公司和美国国民。 (3)发行者或国内相关者之外的人,包括了发行者和国内相关人之外的任何人,公司的高级管理者、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均在该法案的管辖内,这一规定将 FCPA 的适用对象扩展到了外国公司和个人,无论直接还是通过代理人促成贿赂款项的支付行为在美国境内发生都要受到美国司法的管辖,此外美国的母公司要为其在海外的子公司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的行为负责。 FCPA 的会计条款要求包括两大基本内容,首先发行人必须制作并保留合理详细、精确公允反映发行公司的交易过程及对资产处置的账簿、记录和科目。1977 年的 FCPA 中提
4、到,在过去,公司的贿赂已经被虚假的公司帐簿和记录所隐藏。制作并保留合理详细、精确公允地反映发行公司的交易过程及对资产处置的账簿、记录和科目,要求发行人的会计记录反映的交易事项遵循记录经济事项和有效防止润滑资金和贿赂支出的被广泛接受的方法。贿赂经常被合法的外衣所掩盖,例如,通过佣金和咨询费等支出。目前被美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发现的公司贿赂行为主要通过以下错误描述加以掩饰:佣金或办税、咨询费、销售费用或市场费用、科研、差旅费和娱乐费、销售折扣或折让、售后服务费、各类费用、小额提款、免费货物、内部往来、供应商付款、坏账、各种类型中介支出等等。 其次在内部控制条款下,发行人必须设计并维护充分有效的内部会计
5、体系来确保管理层对公司资产的控制、授权和责任。交易的执行须遵循管理层通用的或特别的授权;交易记录必须满足财务报告的制作遵循3会计准则或其他适用的准则和维持资产的会计责任;只有在管理层总的或者特殊授权下才有权限接触资产;在合理间隔时间须采取适当的行为对比账面资产和现存资产,调整之间差异。 海外贿赂行为的对象,政府官员/雇员,这个术语可包括以下任何人员:政府官员(包括市、省、中央、联邦或任何其他级别的政府) ,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机构、部、机关(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和监管机构/部门)官员或雇员,代表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机构、部、机关以官方身份任职的人员,由外国政府全部或部分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国有
6、企业)的官员/雇员,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或世界银行)官员/雇员,皇室成员,政党成员或官员政治职务候选人,国家的当选官员,以及公务员和军事人员。政府官员/雇员这个术语还可能包括政府官员/雇员的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 违反 FCPA 导致重大惩罚,公司违反反贿赂条款,可处以最高 200 万美元的罚金,对于受美国管辖的自然人如故意违反 FCA 的反贿赂条款,则会被处以最高 25 万美元罚金和 5 年以下监禁;有意违背帐簿、会计记录和内控条款的,公司可处 2500 万美金的罚金,对于受美国管辖的自然人如故意违反 FCA 的反贿赂条款,则会被处以最高 500 万美元罚金和 20年以下监禁。此外还会受到额
7、外追加的罚金或惩罚,如终止政府的执照,解除与政府缔约的项目,追缴由非法支出获取的合同相关的利润以及接受多年独立合规监督的约定。 针对可能存在违反 FCPA 条款的风险,以某跨国公司为例,企业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应对。 4首先,从内控环境层面,公司高层基调明确提倡诚实合法经营的价值观,反对一切非法手段获取或维持公司业务,并呼吁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员工行为手册。绝不容许虚假的费用支出行为以及不按通用的或特别的审批权限授权的任何不合理支出。 其次,强化制定具体的涉及高风险领域的内控制度,例如制定了开展全球范围内的第三方尽职调查复核程序;在兼并收购中,增加反腐败尽职调查; 制定关于赠予、招待和旅行涉及
8、政府官员方面的审批流程以及对美国境外的慈善捐赠的审批流程。 另外,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制定反腐败项目的推行方案,推出全球多国语言版本的反腐败手册,全球员工均须接受反贿赂培训,尤其是对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开展针对费用报销的专项培训。同时扩充公司组织架构,在不同价值中心和区域总部内增设反腐败审核委员会。 从监控的层面,公司通过内部、外部审计联合反腐败审计;开展存在贿赂证据的内部调查工作。公司在全球设立了投诉协调员,同时公司的行为手册明确规定禁止对秉公举报疑似不正当行为的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 最后,公司针对员工为开展公司业务支出的相关费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通过信用卡刷卡进行控制管理,防止员工利用现金支付产生不透明的支出环节,甚至伪造虚假的票据来获取非法利益。 参考文献: 1美国证监会网站 www.sec.gov 2美国司法部网站 www.usdoj.gov/criminal/fraud/fcpa; 5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贿赂公约所有签署国的反腐败法律 www.oecd.org 4透明国际组织文件 www.transparenc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