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民族医药发展民族医药 打造地方产业打造地方产业民族药业发展前景 2005年 5月 31日国务院颁布的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若干规定 第 26条指出: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民族医药事业的投入,保护、扶持和发展民族医药学,提高各民族的健康水平。 ” 在 “十一五 ”期间,国家启动了 “316工程 ”:全国筛选 30个民族医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培养 100名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确定 60个民族药基地。截至 2005年,全国民族医药院校在校生约 1.7万人,毕业生3964人,较 1995年增长了 7倍多;逐步设立了民族医药研究生学位,民族医学也有了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并在全
2、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方面,培养了一批民族医学术继承人。 2007年 3月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 “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充分发挥祖国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 ” 2008年底,温家宝总理在广西考察时明确指出要 “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民族特需商品、民族医药产品 ”。 2007年 10月 2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国家 11部委局联合颁布了 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 “坚持保持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遵循民族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民族医药 ”。 2009年 3月 1
3、日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 正式施行,这对于瑶药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2009年 12月 7日,国务院印发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提出 “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建立质量标准体系 ”。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 ”。 这些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充分证明了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瑶医瑶药发展史 瑶医瑶药发展历史。药瑶族民间传统医药有 2000多年的历史,是瑶族人民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智慧结晶。由于历史上瑶族没有自己的文字,瑶医药主要
4、靠口耳相传、指药传授的方式流传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广西对瑶族医药进行了发掘整理。 瑶医的特点:医药结合。习医者必懂药,识药者必懂医。瑶医理论认为: “习医不懂药,则医不灵,懂药不习医则药无用。 ”所以瑶医自古以来都是行医者自己既诊病,又采药加工,又配方发药。瑶医在诊断方法上采用望、闻、问、触外,常用的还有甲诊、掌诊、舌诊、耳诊、鼻诊、目诊、面诊及观察患者大小便的质、色、气味来辨别疾病。在治疗方法上,除了采用针灸、针挑、骨灸、蛋灸、麻灸、艾灸、打火罐、按摩、刮痧等方法处,还应用瑶医特有的磨药疗法、杉刺疗法、火功疗法、火油灯疗法、火堆疗法等治疗一些疑难杂病,常收到满意的疗效。 瑶药品种。瑶
5、医临床用药达一千余种,在长期的实践中,根据药物的性味功能及其所治疾病的特点总结出独具一格 “五虎 ”“九牛 ”“十八钻 ”“七十二风 ”104种瑶医经典用药,并把药物分为 “风药 ”和 “打药 ”两大类,从而更好地指导临床用药及传授给后代。瑶医药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智慧结晶和祖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族人民的健康作出了突出贡献。都安县瑶药发展规划 建立一个喀斯特地区瑶药生态种植基地 选用的药材是鸡血藤、威灵仙、山栀子、金樱子、广豆根、广金钱草及从 104种经典瑶药及其他常用瑶药中挑选的适宜在都安种植的药材品种。核心示范区建议范围为池花村花康屯 200亩及林堂村歪掌屯 1000亩。总示范区面积力争达到 4000 10000亩。示范区:示范区以都安县境内 210国道为主轴线,西至大兴乡林堂村、东至安阳镇行政区域内的长约 30km、宽以沿公路两侧各延伸 3km的30km6km沿路沿江区域。在示范区选择交通条件好、宜林面积大、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建立核心示范区。主要 辐射区:在示范区试验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广普及到周边村镇,主要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以 210国道为中心线的西侧的福隆乡、保安乡、东庙乡、地苏乡及 210国道东侧的永安乡、高岭镇、澄江乡连片区域;另一部分以都安县东南部龙湾乡、菁盛乡红水河流域一带的区域。辐射区与示范区总生态种植面积达到 50000 100000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