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摘要】:本文根据作者多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经验,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提出了一些看法,仅供参考之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combine with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experience of years, put forward some views on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
2、ts,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Key words: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建筑工程涉及的影响因素多,技术比较复杂,致使在施工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给建筑工程埋下了隐患,甚至会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应引起相关政府部门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人员的重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有效监督
3、管理的水平,以提高建筑工程整体质量。本文根据作者多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经验,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提出了一些看法,仅供参考之用。 2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 根据作者多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经验并参考其它资料,认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建筑工程之前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勘察和设计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有意或失误疏忽所造成的质量责任。第二
4、,建筑工程过程中的监督工作,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三大部分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对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提供有说服力、准确可靠的数据,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科学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建筑规范、法律和法规的贯彻落实,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从宏观整体上把握结构使用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还需要加强技术控制。第三,建筑工程竣工后的监督工作,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
5、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企业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应把装修,建筑工程后期的维护和维修纳入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要减少或杜绝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已有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和环境质量3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大力推行和提倡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问题,特别是解决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3、建筑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管理的几点意见 根据作者多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经验,认
6、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力度,以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第一,为了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监督机构应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如果没有高素质的建筑工会曾质量监督管理队伍,就不能建立起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还应增加检测设备,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改变传统的打、敲、摸、看等落后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二是,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加强监督执法是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应改变现有
7、的监督方法,建立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集体监督机制,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调查违法行为和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站领导、各科室的科长以及监督人员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建筑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4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或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时,监督人员应及时
8、到现场指导和提示,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四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使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 。应保证建筑工程建设各方从工程项目一开始就能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享有知情权,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我约束、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大政府相关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主要做法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
9、况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理念和思路,健全执法运行机制,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新模式。第二,加强监理单位的管理,要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现在的工程监理有相当多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们就干什么,权威性不够。监理单位是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但监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应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工程本身负责,对社会负责,因此,监理公司对工程监理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利必须得到加强。还要推进监理公司整体素质的提高,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要自觉进行5调整,缺乏的人
10、才要尽快补上去,监理公司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储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需要的各种人才。第三,加强社会的监督,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重大的主导作用,现阶段可以靠社会监督来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建设工程有关机构和质量责任主体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水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第四,提高建筑工程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建筑工程企业应建立符合自身条件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给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可靠的保证。这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
11、质量意识。二是,加大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对于不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有质量缺陷的建筑材料,应立即退回,严禁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三是,加大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所有工程均要自检合格后再交到监理部门进行检查。四是,加大对成品的保护的力度。 4、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只有加大社会监督、建筑工程监理部门、施工单位及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评价理论与实践郭汉丁等,中6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蔡健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竣工验收备案实务全书王宝泉等,银声音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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