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经济转型升级背景下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与立法促进摘 要:行业协会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充当企业经济转型升级个别行为的助推者、行业经济转型升级整体行为的引导者、政府经济转型升级管理行为的制衡者、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立法行为的参与者等多种角色。国家应通过制度立法,使行业协会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转型升级 行业协会 作用发挥 立法促进 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政府固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要真正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仅靠政府的外部推动是不够的。行业协会作为企业自愿设立的行业自治组织,在沟通行业意见、协调行业行为、约束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功
2、能,其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更是不可或缺。 一、行业协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类型分析 行业协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究竟在什么领域发挥何种作用,却是需要细细梳理和加以类型化的。郁建兴、沈永东、吴逊等学者基于“会员逻辑”和“影响逻辑” 、 “市场支持性”活动和“市场补充性”活动等相关理论,提出行业协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对内可以发挥“规划发展” 、 “设计研发” 、 “品牌创新”和“市场营销” ,对外可以发挥“对外交流合作”和“与政府部门合作”等作用,这些职能构成了行业协会促进产业升级的六个基本维度。行业协2会的这些职能固然在经济转型升级中有着重要意义,但笔者认为
3、这些职能是行业协会对经济发展作用功能的一般共性之描述,而非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这一特殊语境下行业协会独特功能之揭示。立足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这一特定语境,笔者认为行业协会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功能可以类型化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经济转型升级个别行为的助推者功能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既是国家宏观层面的战略决定,又是企业出于自身发展需要的市场自发行为。在市场因素的作用下,通过转型升级谋取发展优势是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据浙江省调查总队 2011 年对770 家中小工业企业负责人的专项调查显示,认为转型升级是为了“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要求” 的占到 77.4%,而认为是为了适应“全球经济发展趋势的
4、要求” 的则仅占 11.2%。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常常为了谋求竞争优势而积极主动地实施转型升级。以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走转型升级之路。2010 年底该公司成功转型后,市场竞争力极大提高。企业转型前,主要产品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6.8 亿元左右;转型后,主要产品产量和技术含量得到提升,预计 2011 年主营收入可达到 10 亿元。 转型升级虽然是企业未来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单个企业在面对是否需要转型时依然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这也往往造成部分企业在转型问题上犹豫不决或动力不足。在此种情景下,作为以服务企业为根本宗旨的行业自治组织行业协会则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
5、和团体优势,扮演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角色,在专业帮助、资金支持、人力资3源等各个方面为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帮助,消除其在转型升级中重重的顾虑与不足。 (二)行业经济转型升级整体行为的引导者功能 如果说行业协会在个别企业的转型升级中可以较好地发挥助推和帮助角色的话,那么行业协会在推动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中则是发挥着关键的引导者角色。转型升级虽然对企业未来发展至关重要,但目前来看转型升级并非是所有企业的自觉行为。根据课题组对 200 多家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56%的企业其产业结构在近 5 年内没有发生变化。在问到“未来 3 年是否对企业的产业结构作出调整”时,依然有近 4 成的企业选
6、择“是” 。这说明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依然对转型升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专项调查的结果也证实了这种情况的存在。据调查,38.1%的企业认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为“一般” 、 “不重要”和“很不重要”。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在产业结构、经营策略上表现以扩大生产规模为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转型升级不是完全没有风险和挑战。要让企业舍弃旧有的设备、工艺、模式甚至较为熟悉的领域,去面对更多的未知与挑战,对某些企业来说仍然显得动力不足。 要让转型升级成为大多数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自觉行为,依然需要强有力的角色进行引导、规划与协调。这个强有力的引导者不是政府,而应当是行业协会。因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动力应是来自于市场本身或
7、者说来自于行业内部。政府的积极推动只是扮演一个外部促进者或服务者的角色,它只是为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治组织,在凝聚行业共识、引导行业发展、协调行业行为等方4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行业协会的这种特殊优势,决定了其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中的特定角色。 (三)政府经济转型升级管理行为的制衡者功能 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要求,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更多的应是扮演服务者,而不是主导者的角色。政府要做的就是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非主导经济发展的方向与进程。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自然也不例外。政府应该更多地从宏观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外部条
8、件,避免由政府直接主导或干预企业的转型升级活动。然而,要求政府仅仅扮演好服务者的角色并非易事,尤其是在政府力量相对比较强大的我国。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自然演进型的发展道路不同,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虽然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切实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由过去的“全能型政府” 、 “管理型政府”向现在的“有限型政府” 、 “服务型政府”转变,但是受传统管理模式惯性思维的影响,政府仍然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主动介入到经济活动去,管了许多不该由政府管而且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进程,固然在某些特定情形可以暂时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从长远来看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
9、那么,如何才能保证政府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安心扮演好服务者角色而不至于错位或者越位呢?这就要求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制衡者功能。一方面,通过联合和凝合行业力量,形成对政府的制衡,避免政府的不当干预;另一方面,则通过行使行业自治权以及承接政府的部门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度介入。 (四)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立法行为的5参与者功能 经济的转型升级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障。国家应通过财税、金融、环境保护等法律制度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和外部环境。行业协会作为现代社会框架体系下的一支重要力量,可以充分发挥推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立法的参与者角色。通过影响和推动国家的相关立法活动和进程,营
10、造出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外部条件。 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和影响国家的立法活动,已经成为当代政治民主化和治理多元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美国,由于国会议员无法确切了解每一议案的细节,许多立法议案的审议,常常不得不依靠游说活动以及一些专业的行业协会提供的咨询意见以寻求帮助。我国的行业协会虽然还不象美国行业协会那样成为游说和影响国家立法的重要团体,但其依然可以通过加强行业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等方式为国家的立法活动提供建议。行业协会通过更多的在国家立法活动中发挥参与者的角色,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国家立法活动向着更加有利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前进。 二、推进行业协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作用发挥的立法措施 (一)加
11、强有关行业协会自身发展的制度立法,为行业协会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基础和保障 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价值虽然已经得到学术界的充分认同,但在立法层面,我国依然缺乏相对较为完善的法律来加以规范。目前,我国行业协会立法,除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6其余大部分为等级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如国资委行业协会工作暂行办法 、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 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 、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等等。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法律层面的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立法。缺乏较高等级立法的现状,导致了不同地区、部门以及不同群体对行业协会认知和态度的差异,进而影响到行业协会自身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限
12、制或阻碍了行业协会功能的发挥。要使行业协会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行业协会的地位、性质以及组织运行等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行业协会能否在经济转型中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二)加快政府管理方式改革的相关制度立法,重新构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新型互动关系 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社会管理模式,把政府看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实施者,排除或限制其他社会力量的扩张与发展。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必须实现自身职能的转变,由过去的“全能型政府” 、 “管制型政府”向现在的“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转变。一方面,政府的活动范围在不断缩小,政府不再是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另一
13、方面,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却愈加突出。在这种情形下,就要求必须重新定位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行业协会不再是政府要防范或单纯管控的对象,而是政府可以倚重或者合作的重要力量。国务院 2007 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将“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 “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在推动经济7转型升级中,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注重对行业协会力量的发挥,将政府外部推动与市场内部自觉行动结合起来。要通过加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制度立法,如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政府委托行业协会代
14、行部分管理职能的立法等,使行业协会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多、更重要的作用;推动和鼓励政府将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以及不便管”的事务转交给行业协会。正如莱斯特?赛拉蒙所说, “事实上,当政府转向大力资助非营利组织以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时,政府与非营利领域的关系早已是合作多于对抗。 ” (三)加强财税、资金扶持等有关行业协会发展保障的制度立法,为行业协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动力和支持 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财税、资金扶持等方面的立法,为行业协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转型创造环境与条件。国家应逐步加大对行业协会在财税以及资金支持上的力度,健全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在税收上,基于行业协会的非营利性,政府应
15、当对行业协会的收入给予更多减税或者免税优惠,以支持其持续发展。应该看到,尽管目前我国对行业协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中央到地方已经确立了好多年,但实际上该政策刚性不足,税收部门执行不明确,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资金支持上,要研究设立政府扶持行业协会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补贴行业协会的发展,尤其是要支持那些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突出成绩的行业协会,形成推动行业协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作用的良好机制。通过政府资助,为行业协会的发展提供帮助,现在已经是国际上较为常见的做法。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对此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浙江省早在 2002 年就规定,8对全省十大涉农行业协会的组建给予经费上的支持,每成立一个
16、行业协会,给予经费总额 50 万元,分两年拨付。上海市也规定对建立初期经费确有困难的行业协会,给予必要的公共资金资助。但是这些地方性规定表明只有在行业协会组建初期遇到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才有资格接受财政上的资助,并没有确立对行业协会的长效资金支持机制。因此,应考虑通过加强经费资助方面的制度立法,使那些对经济转型升级有着突出作用的行业协会能够持续、稳定的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以此来调动行业协会推动整个经济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郁建兴等.行业协会促进产业升级的作用类型及其实现机 制项多案例的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6). 2王继章.转型升级,企业需要政府帮扶什么J.今日浙江, 2011(21). 3瞿鸿祥.行业协会发展理论与实践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 社,2003. 4李亚平等.第三域的兴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5金晓晨.商会与行业协会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气象出版 社,2003.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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