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财税史复习题一、单选题1、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公元前(一万年)时,农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确定下来。2、(禹)根据各地距离京畿的远近,土质的肥瘠、高下评定土地等级,以土地收获量的十分之一向部落酋长进行定量纳贡,开创了征收土地税的先河。3、国家财政产生的政治条件是(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4、夏商周三代的土地制度,从宏观上讲是(土地王有制)5、中国古代,商业的萌芽产生于(商)朝。6、汉代,用于课征未成年人的人头税叫做(口赋)7、两汉时期田租以(三十税一)为主,属于比例税率。8、唐代实施的服役制度是(租用调制)。9、两税法实施于(唐)代。10、“一条鞭法”实施于明代,是由(张居正)提出并实
2、施的。11、东汉时期的关税税率较高,在(十分之一)以上。12、暴关图反应的私设关卡,乱收费的情况发生在(明代)。13、由于劳动生产率低下,夏代田赋的征收采用了(贡法)。14、汉代实行商业官营,所谓商业官营就是指(官营)。15、隋唐时期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田赋收入)。16、五代十国时期的田赋主要包括(两税、绢帛之征)。17、把差役制度变为雇役制称(雇役法、免役法、募役法)。18、北洋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有(外债、内债、税收)。19、田赋征收的基础是地籍管理,为此国民政府推行(土地计量)。20、公元 628 年,唐太宗下令,规定王公百官到一般百姓,垦田每亩纳粟 2 升,以备灾年赈贷之需而建(义仓
3、)。21、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以该年的丁银额永为定额,以后额外增丁,不再征收钱粮,叫做“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是清朝(康熙)实施的。22、为缓和统治危机,增加财政收入,我国(明)代实施了“一条鞭法”。23、宋代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方田均税法)。24、北洋政府在把清朝各种名目的附加都并入正赋之后,又另外加征的是(田赋附加)。二、多选题1、财政产生的物质条件是(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产生)。2、国家财政产生的社会条件是(社会分工的发展、公共管理的需要)。3、据文献记载,在(舜、禹)时期,为了保障公共事务的发展,统治者要求臣服部落和被保护的小部落贡献财物。24、夏商周三代的服役,
4、直接与井田制有关。一般认为,三代的田赋制度分别实行的是(共、助、彻)。5、人头税发展到汉代,已经制度化,有(口赋、算赋、户赋、献赋)。6、古代收益税(或财产税)包括(车船税、贳货、牲畜税)。7、宋朝的田赋按土地的性质不同分为(公田之赋、民田这赋、城郭之赋、杂变之赋、丁口之赋)。8、宋代市舶课有(抽解、博买)。9、清初官吏的报酬包括(正俸、养廉俸、恩俸)。10、清朝前期的关税分为(内地关税、国境关税)两种。11、西周的关市之征主要有(津税、关税)两类。12、在宋代的户籍上,全国居民分为(主户、客户)。13、唐代的赋役制度主要有(租、调、役、杂徭)。14、对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权益分配,两税法实行三
5、分制,即划分为(上供、送使、留州)。15、宋代官员俸禄大体上分为(正俸、加俸、职田、公使钱)等。一、选择题(共 10 题,每题 1 分,本题共 10 分)1、主张政府垄断工商业经营的思想家是( )。A、管仲 B、商鞅 C、韩非子 D、李悝二、判断题:(共 10 题,每题 1 分,本题共 10 分)( )1.两税法正式否定了长期的以“身丁为本”的赋役制度。名词解释1、方田均税法:王安石总结了郭谘的千步方田法,实行“方田均税法”。即地方官对区内土地重新清查丈量,以东西南北各一千步为一方,核实土地所有者、亩数,并按土质好坏分为五等,制定地籍,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然后定下这一方土地应征课的赋税总额,并
6、将赋税总额按田地的多少分摊在这一方的土地所有者身上,不同户主间的地界有地符(土地的“图籍”),一方土地上有方帐,如果分家析产、典卖割移,官给契、县置簿。2、募役法:又称免役法或雇役法,将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应役人有报酬。职役需要的雇值征收数额,由各州县根据募役所需经费多少自定,具体由应役民户按户等高低分摊交纳,户等仍分为九等,上四等户为应(当)役户,出钱,称免役钱,随夏秋两税征收。3、一条鞭法:一条鞭法是明朝中后期(1581 年开始),由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推行于全国的赋役制度,这一制度把各州县的田赋杂税和差徭“悉并为一条”,统一在夏秋两税中按田亩面积征课,且征课货币银两。
7、34、关市税:是指对通过国家所设关卡的行商和市肆的坐贾进行课税,包括关税和市税两大类。5、赊贷税:亦称贳贷税,是对出贷货币或粮食收取利息所课的收益税,课征的对象是高利贷者,属于资本利息税。6、算缗钱:又称缗钱税,是向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的财产税。缗,是穿钱用的绳子,俗称钱贯或钱串子,一缗即一贯,相当于钱 1000 文。缗钱税是以贯为单位征税。7、摊丁入地: 到雍正时(17231735 年),清政府进一步实行了“丁银摊入地亩”的办法,简称“摊丁入地”,“丁随地起”,把康熙 50 年固定下来的丁银 335 万余两,摊入地赋银中一并征收,称为“地丁制”。基本做法是将康熙 50 年各省应征丁银数与各该省
8、应征地赋银数相除,得出每地赋银 1 两应摊丁银若干,各省也以此计算下辖各州县负担的丁银额,随地赋银一并征收。8、厘金: 厘金也称为“厘捐”或“厘金税”,创行于咸丰三年(公元 1853 年),它是一种值百抽一(税率为 1%)的商业税。厘金的征收方法,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一是活厘或行厘。这是以货物由某地至某地的一次运销行为为对象课征于行商的通过税,抽之于行商,属通过税性质。二是板厘或称坐厘。这是抽之于坐商的交易税,属交易税或落地税性质。简答题: 1、一条鞭法有什么历史意义和局限性?答案:(一)一条鞭法的历史意义1、将赋和役合并为一,这是一个中国赋税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标志着我国沿袭了近二千年的
9、赋役平行征收制度向近代租税制转化,徭役制度日渐衰弱,日趋消亡。同时,赋役合并,也整顿和简化了税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吏胥上下其手盘剥百姓、营私舞弊的现象。2、计亩征银,以银代役,使赋役的征收由历代对人征税转为对物征税,由交纳实物和亲自服徭役转变为以货币交纳,使中国的实物财政、劳役财政过渡到了货币财政,这是纳税形态的一种进步。3、扩大了负担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均赋均役的作用。一条鞭法是在清查土地和丁产的基础上施行的,清丈土地的结果,清出了大量隐田。根据量地计丁、计亩征银的原则,原先有田却免税免役的豪强地主也必须计亩征银,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身上的负担,缓和了阶级矛盾,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的财
10、政收入。4、有利于促进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1)一条鞭法计亩征银、以银纳税,从而大大地拓展了货币税的课征范围,促进了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2)赋役合并,以银代役,对人税转向对物税,这使封建政府通过徭役制度强加给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终于有所松弛,农民获得了更多的人身自由,可以比较容易转移到其他生产部门,去从事社会上的各种职业,这为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官府以银雇役,对雇佣关系4的发展起着示范和促进的作用,劳动力商品化的趋势日益加强。(3)商人无地,可不纳田赋,只纳丁银,这就减少了对商人的剥削,刺激商人积累资本、扩大商业经营,在客观上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二)一条鞭法的局限性
11、第一,一条鞭法取消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免役免税特权,但它无法触动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大地主、大官僚依然可以凭借其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种种特权,转嫁负担,逃避赋税,想方设法将自己的负担转嫁给农民,甚至阻挠和限制一条鞭法的推行。第二,一条鞭法是以整顿财政、增加税收为目的而实施的,它不是一种减税政策。它规定一条鞭法实行后的赋役额,是以原有数额为准,这就把明中叶以来的各种加派固定下来,并使之合法化。从费改税的意义上说,一条鞭法的赋役合并,带有正税负担增加的性质,而且它从制度上并没有保证封建国家不继续加重人民的负担。第三,就其本身来说,一条鞭法仍然存在着造成纳税者负担不均的因素。如一条鞭法规定以土地为课税对象
12、,但只计土地多少,不区别土地的好坏,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情况下,造成了人们实际负担的不均。又如,一条鞭法规定计亩征银、以银缴纳,这虽是纳税形态的一种进步,但纳税人必须先将农产品(如米麦)换成铜钱,再把铜钱折成白银,然后方可用以纳税。在两次交换的过程中,农民常受银货折换比值的损失,无论是钱贵粮贱,还是粮贵钱贱,遭受损失的总是农民。另外,征银的税吏,每以所征得的银两多属零碎,在上缴时,必须用整块,须经过熔化改铸,而改铸时必有损耗,故仿照元代旧法,加征“火耗”银。实际火耗,不过百之一二,而征收时必超过此数,形成赋外加赋的局面。第四,一条鞭法没有明确规定地方赋役应征收的总额,所谓的“总括一州县之
13、赋役”,“并为一条”,再摊派于本地所有的丁田“实额”上,就州县的条鞭银而言,实际上是属于“量出制入”的原则,地方官府可以根据所需而变动预算总额,故纳税人的条鞭负担,可能年年不同,即“无复仓口斗升之数,且岁岁不同,小民茫然不知何谓,该多与少,无从诘究,书手愚弄,出口为非”(明经世文编,卷 278,葛守礼:与沈对阳方岳论赋役。),从而为地方官吏营私舞弊、加派以及盘剥百姓大开方便之门。2、晚清海关税的构成有哪些?答案: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南京条约、五口通商章程的签订,开始征收海关税。清后期的海关税主要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子口税、复进口税、船钞、洋药厘金、机器制造货出厂税等七项内容。(1)进口税。又称输
14、入税,是指外国货物进入关境或国境时所课的关税。(2)出口税。又称输出税,即指本国货物出口时,对经过关境或国境所课征的关税。根据道光 23 年签定的议定通商出口税则,出口货物共列举 61 目,税率也是以值百抽五为原则,从量征收。5(3)子口税。子口税是指外国商品进入内地或外商从内地收购土货出口,除在口岸海关完纳 5%的关税之外,另缴纳 2.5%的内地过境税,以代替沿途所经各地关卡应纳的税,即可通行全国,不再交纳任何税收。由于当时以海关口岸为“母口”,内地常关、厘卡的所在地为“子口”,因而把这种一次缴纳的内地过境税称为子口税;又因其税率仅是“值百抽五”的一半,故又称为“子口半税”。(4)复进口税。
15、又称沿岸贸易税,是指外商在中国通商口岸贩运土货转口时所纳的税。当出口货物完纳输出税后,又运转到另一通商口岸内销时,就要按输入税税额的一半征收复进口半税。由于其税后额按进口税额的一半征收,故又称复进口税,税率为 2.5%。(5)船钞。又称吨税,是对各通商口岸往来的船舶所征收的税,因其按船舶的吨数计算(一吨位为 120 斗),故又称吨税。船钞的性质是对出入港湾的船舶征收的港口使用费,因为由海关征收,所以,也划为海关税的一个税种。(6)洋药厘金。洋药厘金是对输入中国的鸦片所课的正税和厘金,于 1857 年开始征收,税率以值百抽五为依据,每百斤纳银 30 两。(7)机器制造货出厂税。是指对在中国口岸或
16、内地的机器制造的货物所征的税。按光绪 28 年(1902 年)中英续订通商条约的规定,洋商在中国口岸或华商在本国各地设厂制造的棉纱、棉花等,应纳出厂税,由海关统一征收。如原材料来自外洋,则将进口税退还;如来自本国,则应将已缴各税一并退还;如已经纳了出厂税,则可免交其他各类海关税。这有利于外商在中国口岸投资设厂,对中国厂商则无任何益处。3、明初盐专卖有哪些方法?答案:明初在统一全国前,为筹措军费急需,对盐采取课税政策,税率为 5%。全国统一后,实行盐专卖,其形式为民产、官收、商运、商销,但因时因地,其专卖制度又不同,采取的方法主要如下(明史,卷 80,食货四;续文献通考,卷 20,征榷三。):(
17、1)引岸法:国家指定某地区销行某场的盐,叫做引岸;卖给商人的盐引,按引地销售,不准售向别的地区,此为引法。即盐有一定销区,每一销区均有一定销量,叫做引岸法,盐引成为纳税后准许贩运的凭证。(2)开中法:与元代的入粟中盐制相似,即当边境发生粮饷不足或某地区发生水旱灾害时,招募商人运送粮食、马、布、铁等必需品到边境或指定地区中纳,再由政府发给商人盐引,商人凭引到产地领盐,运到指定地区销售。这有利于充实边境和国防。(3)计口配盐法:按各州县户口人数配盐,令民户输纳米、钞,以充军饷。(4)票盐法:是在盐商不愿意去的偏僻地区,由土著商人交银领票,每百斤纳银 8 分,运销贩卖。4、夏商西周时期的财政特点有哪
18、些?6答案:夏、商、西周三代财政,是我国财政的早期形态,是国家财政建立发展的时期。它同后世财政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特点:(1)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奴隶创造的农业和畜牧业收入。农业和畜牧业是奴隶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生产部门。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的,主要是失去自由的奴隶,在工具和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他们进行大规模的简单协作,而奴隶们所创造的劳动产品,绝大部分交给奴隶主贵族,这些产品就构成奴隶制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财政征收形式是租税合一,以实物交纳。夏、商、西周三代的土地所有制,是属于奴隶主国家所有性质。国王代表着国家把土地分授给诸侯贵族和一般平民。由于三代国家兼具土地所有者和权利机构这样双
19、重的身份,所以在授田制度下,无论是夏代的贡法、商代的助法和西周的彻法,或者是各诸侯国按规定上交的贡赋,都是以土地为依据的征纳,实际上是一种以租代税、具有地租 性质的交纳。由于当时商品流通没有发展起来,除了西周时的关市之赋外,其他赋税的交纳全部是实物。(3)分田制禄,井田制赋。各级奴隶主贵族以从上层领主获赐的土地作为自己的禄食,在其封地上周王授予他行使以下权利:行政上的相对独立权,有与中央一致的官职设置;军事上有在当地征调军队、征收军赋的权力;经济上有征税的权力。同时也要尽其义务,包括:定期朝见周王,朝觐时要贡献特定的礼物;要定时定制向王室缴纳军赋和贡税;诸侯军队要捍卫周王室的安全,周王出征可随
20、时征调各国的军队,被征调的诸侯国国君要率军出征;诸侯征伐夷狄获胜,要向周王举行“献俘”仪式,表示胜利的果实属于周王;王室要兴建宫室或其他重大工程,各国要提供劳役;王室重大祭祀,诸侯国要亲自前往助祭;周王室有死丧、嫁娶和出巡,各国都有特定义务。如果不遵从王命或违反规定,周王可以削减他们的爵位,另立国君,乃至废除封地。(4)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不分。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即奴隶主所有制的特点,决定了夏、商、周三代国王把全国的土地、土地上的出产以及附着于土地的奴隶都看作他自己的财富,也决定了奴隶社会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同皇室财政不分。而各诸侯国及其所属的大夫,又各有相应的财政。 (5)“量入为出”的财政管
21、理原则。“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创行于夏商周三代,最晚也是西周时期,其基本精神是根据收入的规模来确定财政支出的数额。这是三代统治者根据这一历史时期的客观条件,总结多年的理财经验而形成的。(6)分官任职的理财结构。7三代没有专设的财政部门,而是把财政管理工作与其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分官任职。如夏王朝中央一级的官吏(宅乃事)中,司徒分管公田、贡赋等收入工作,司马兼管军赋。(7)实行财政任务与吏治奖惩相结合的上计制度预算、决算制度的萌芽。首先,设置了主管财政、财务会计的机构,配备了主管官吏司会,辅佐太宰按九贡、九赋、九功、九式之法,掌各项财货收支之数,并按日、按月、按年进行汇总,上报冢宰及王。司书职司
22、对王畿内户籍、土地和国中各项财物收到情况,逐一登记入帐,进行核算。在进行核算的基础上,由冢宰编制国家预算,史称“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大小,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为出”(礼记王制。)。这里包括了预算编制的时间、机关、依据及原则等内容。前面我们所讲的九赋、九式进行对称排列,则是一个十分简明的国家预算图式。其次,对官员实行政绩考核的上计制度。各级官员在每年年终的时候,要将第二年的各种预算写在木券上,包括来年土地开垦、赋税收支等预计数,然后送到天子或国君那里,王或国君则将木券一剖为二,王或国君执右券,官员执左券。到第二年年终时,官员们或上计吏要根据“上计”的
23、预算到王或国君那里去汇报一年的成绩,接受王或国君的考核,主持上计者或王或国君,也有由相来主持的,然后根据考核的成绩,或升迁,或嘉奖,或受罚,太差的官员则收玺免官。5、春秋战国时期财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什么历史意义?答案:(一)春秋战国时期财税改革的主要内容1、春秋时期的财政改革公元前 685 年(周庄王十二年),管仲相齐恒公,首先采用了按土地多寡、肥瘠和产量不同,区分等级征收租税的办法,以防止劳动力的流失和收入的减少,即“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同时,还对官员的俸禄制度进行改革,“以其所绩者食之”,即按照官员劳绩的多少定俸禄,取消分田制禄的制度,实行“赋禄以粟”。公元前 645 年(周襄
24、王七年),晋国把田地赏赐给人民,名曰“作爰田”,承认土地的私有。还实行“作州兵”,征发州人服兵役和军赋。公元前 594 年(周定王十三年),鲁国颁布“初税亩”的法令,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又称“履亩而税”(左传宣公十五年。)。公元前 590 年,鲁国改革军赋制度,实行“作丘甲”。公元前 548 年,楚国“书土田”,“量入修赋”,即把全国的土地分为九等,按土地的收入制定应出的车马、车兵、徒兵、甲楯的数额。2、战国时期的财政改革魏文侯四十一年(公元前 406 年)李悝对财政经济的改革,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废除奴隶主贵族官爵世卿世禄制,按照“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确定俸禄等级,根据功劳和能力选
25、拔官吏。第二,推行“尽地力之教”,目的在于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农作物产量,8增加封建政权的田租收入。第三,实行“平籴法”,即要求政府在年成好时以平价购入粮食,灾年再以平价出售,用“取有余以补不足”的办法来平衡粮食价格秦国的改革,最早为秦简公七年(公元前 408 年)实行的“初租禾”,即不分公田私田,一律征收土地税,承认私田存在的事实。公元前 361 年,秦孝公接受了商鞅的建议,任他为左庶长,推行变法。变法内容中有关财政经济的主要如下:第一,用法令形式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和允许自由买卖,即“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第二,均平田税,訾粟而税。即按照各地当年的实际收获情况,测算标准亩产量,再按
26、统一的 税率计算单位面积田税额,所有田税一律纳粟,不能用其他实物或货币代替。第三,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规定不论出身如何,按军功大小给予爵赏,“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第四,实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的政策。第五,为增加纳税服役和农业劳动力人口,鼓励分居立户,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业,规定男子成年必须与父母分居,令另立门户,女子到一定年龄必须出嫁,否则加倍课赋,“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第六,实行按人口征收军赋的制度,即人头税,史称“口赋”。 第七,划一度量衡。这便利了经济交流和国家征税。(二)历史意义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社会改革,特别是商鞅变
27、法,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这些改革打击了贵族势力,尽量减少了财政负担;承认了土地私有合法化,扩大了赋税征收面,增强了国力,使封建制得到发展和巩固;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改善,商鞅变法为秦朝最后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6、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案:万历九年(1581 年),张居正做内阁首辅,把一条鞭法推行全国。其内容如下:1、合并赋役,恢复以土地资产为主要课税对象。将明初以来分别征收的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包括里甲役、均徭、杂役、力差、银差、土贡方物、上缴京库的岁需及本地存留的费用等项目统统合并为一,总编为一条,折算成银两,一并统一到土地税中,按田亩征课,即“役归于地,计亩征收”
28、,使赋役统一于田亩,随田赋的夏、秋二税一起征收。如原由里甲负责供应的各项费用,改为征银,均徭本有银差与力差之分,现在将力差也改为征银。一切差役合并征收,根据丁地的多少征银。2、赋役合并后,官府所需力役,由其出钱雇人应役,不得无偿征调。从中央到地方每年所需一切力役,都由政府从所收的税款中出钱雇募。至此,在农业赋役制度上,无偿征发劳动力的徭役制度基本上完全被取消。3、计亩征银,除规定部分地区征收粮米以供京师食用外,其余一律折收银钱,这就比两税法大为进步,两税法只是以货币计税,而实际征收内容还是以实物为主,一条鞭法则不仅以货币计税,而且征收内容也一律是货币。94、课征方式是官收官解。不必再编户则,由
29、十年审编一次改为一年审编一次。编审的单位,由里扩大到县。征收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办法,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7、摊丁入地有什么历史意义和局限性?答案:(一)摊丁入地的历史意义地丁钱粮或摊丁入地作为我国封建社会最后一次重大的赋役制度改革,也是中国封建赋役制度演变的最终结果,在中国财政发展史上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1、摊丁入地将中国封建农业税发展成土地税。一条鞭法开始把徭役摊入人丁和土地,部分丁役银摊入地亩,摊丁入地则把全部丁徭银摊入土地。所以说,摊丁入地是从明代一条鞭法开始的税制改革的继续和发展。经过摊丁入地之后,全国的赋役正式归并为单一的土地税,摊丁入地改革完成了一条鞭丁役归地
30、的改革,至此,封建的农业税终结了其历史进程。2、从法律上废除了封建人头税,确立了以田定税的制度,实现了丁税和地税的合一。摊丁入地以占有土地情况作为唯一的征税标准,取消了人头税,民纳地丁银后,不再服徭役,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削弱。摊丁入亩的实行,取消了以前按丁和地分别征收赋役的双重标准,进一步简化了税收的手续,使无地农民(包括工商业者)不再负担丁税,解除了长期以来对他们的沉重的徭役束缚,完成了主要人头税合并于财产税的过程,使赋役制度具有了近代财产税的性质,农民获得了更多的人身自由,客观上为农业、工商业发展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改变了历史上地丁分征、赋役不均的状况,完成
31、了赋役合一的历史进程,摊丁入亩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历史上实行了 2000 多年的人头税,基本上结束了我国赋役史上赋、役分征的混乱局面。可以说,这是封建社会最后一次赋役制度的重大改革,具有其特殊的意义。3、“摊丁入亩”的实行,从根本上取消了缙绅地主优免丁银的特权。他们只能免除地丁之外的杂差,并要根据他们各自占有土地负担各自的丁银。毫无疑问,这对过去逃避丁银的现象有所抑制。(二)局限性摊丁入地实质上是为维护官僚地主阶级利益实行的一项变革措施,仍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一,摊丁入地是出于保证财政收入稳定的目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民负担沉重的问题。摊丁入地并非出自“仁政”,它是针对当时百姓大量流亡,清朝廷常感到
32、“赋额不稳,丁银难征”而采取的改变征收方法而已,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时人认为,“天下有贫丁无贫地”,以田亩为课征对象征收地赋和丁银,有利于国家收入的稳定和提高,有利于清政府的统治。无地农民,表面上虽可以不负担地丁税,但赋由租出,10地主会将自己负担的地赋、丁银转嫁到租种他们田地的佃户身上,佃户对地主一般缴纳着50%以上的私租,地丁的重荷仍归着于农民。第二,“永不加赋”只是一句空话。在推行过程中,随着耕地面积的增加,所摊丁银也随着增长,丁银随着耕地面积的增加而“水涨船高”,也变相增加了赋税,农民增加负担而不知觉。同时,自摊丁入地后,地税仍不断增加,再加上赋外加赋,如“耗羡银”、“
33、平余”和漕粮等田赋附加,有的地方附加超过正额。第三,由于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使人口迅速增长。1711 年(康熙 50 年),人丁数为 2462 万多,这只是丁数,不是人口总数。乾隆以后,改变了人口统计方法,包括男女老幼,在 1741 年(乾隆 6 年),全国人口为 14 300 多万,到 1762 年(乾隆 27 年),增加为 2 亿多,到 1790 年(乾隆 55 年),突破了 30 100 万大关。至 1835 年(道光 15 年)突破 4 亿人,1840 年(道光 20 年),人口增长到 41 200 多万(孙毓棠、张寄谦:清代的垦田与丁口的记录,清史论丛第一辑,北京:中华书局,1979 年版。),成为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人口的大量增加,表明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同时,由于人多地少,食众田寡,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压力。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