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龙江县 2018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方案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发201770 号) 、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 2018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黑财农20184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和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我县龙江县 2018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调整)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全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项资金精准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完善全县贫困
2、村基础设施,促进我县扶贫产业提档升级,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目标。(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导,统筹使用的原则。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进行集中使用,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的资金支出。二是坚持狠抓落实,权责匹配的原则。在统筹使用财政涉2农资金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大力推动项目落实。财政部门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工作,尤其要加快拨付进度。三是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确保资金使用
3、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方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2、整合资金的工作内容按照与建档立卡人口紧密衔接、与脱贫成效密切挂钩的原则,提出如下计划:(一)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按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 号)文件要求,依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资金范围、规模,坚持“应整尽整”原则,龙江县 2018 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总 规 模23621.85万 元 ,共 11 大项中央及省级层面资金。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2617 万元,中
4、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90 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绿色高效技术服务推广、农业结构调整-粮改饲、支持农民合作组织、适度规模经营)1167.28 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2200 万元,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1102 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407 万元,中央财政农村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3土地保护利用)5114.4 万元,中央财政旅游发展基金 4.74 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千亿斤粮食、饮水安全)4556 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991 万元,省级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 3372.43 万元。(二)整合资
5、金投向 1、农业生产发展采取委托建设政府购买、设立产业发展资金等多种方式,重点发展食用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肉牛养殖及乡镇特色产业,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12303.1 万元,具体投向如下:(1)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金计划 1900 万元,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6 座,总装机容量 2.9 兆瓦,其中,400 千瓦 4 座(广厚乡北山村、济沁河乡南济村、山泉镇平安村、杏山镇太平庄村) 、500 千瓦 1 座(哈拉海乡东兴村) 、800 千瓦 1 座(景星镇街基村) 。(2)特色扶贫产业资金计划 10403.1万元,其中:一是济沁河乡食用菌基地项目,资金计划 210 万元,采取委托建设、政府购买方式,购买
6、食用菌大棚及配套设施 30 栋。二是龙江镇九里村果蔬基地项目,资金计划 89 万元,采取委托建设、政府定向购买方式,购买智能果蔬温室 2 栋。三华民乡沙河台村稻草加工项目,资金计划 50 万元,采取委托建设、政府购买方式,购买草绳加工厂 1 座。 四是广厚乡北山村果蔬基地项目,资金计划 82 万元,建4设果蔬大棚 3 栋。五是七棵树镇吉祥村、发达村、青龙山村农机作业队项目,资金计划 139 万元,购置农业机械 11 台。六是哈拉海乡西里村光伏电站项目,资金计划 50 万元,建屋顶光伏电站 1 座,总装机容量 220 千瓦。七是鲁河乡先锋村等 7 个村分户式食用菌基地项目,资金计划 176.38
7、 万元,建设食用菌大棚 62 栋。八是鲁河乡党建联合体食用菌基地,资金计划 395.91 万元(含 2017 年食用菌大棚建设工程款 291.81 万元) ,用于购买食用菌菌包及配套设施建设。九是哈拉海乡西里村生猪养殖项目,资金计划 110.84 万元,新建猪舍 3 栋,1200 平方米。十是县级食用菌产业基地,资金计划 4718.77 万元(含2017 年工程未付款 1159.88 万元) ,扩建培养室 13500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十一是龙力公司玉米全株产业,资金计划 2000 万元,采取产业发展资金方式投入龙力公司,产业发展资金一年一还,龙力公司向县政府提供不低于年度产业资金总额 6%的
8、资金使用收益,统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村级扶贫公益岗位支出。十二是元盛公司高端肉牛养殖产业,资金计划 1000 万元,采取产业发展资金方式投入元盛公司种公牛站,产业发展资金一年一还,元盛公司向县政府提供不低于年度产业资金总额 6%的资金使用收益,统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村级扶贫公5益岗位支出。十三是设立乡镇产业发展资金 1138.5 万元,根据各乡镇实际,扶持各乡镇发展特色扶贫产业。十四是肉牛养殖补贴,资金计划 242.7 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购进基础母牛 809 头。2、农村基础设施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重点投向农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10788
9、.75 万元,具体投向如下:(1)农村饮水安全资金计划 8466.61 万元。主要实施如下内容:一是 2018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计 72 处,资金计划5613 万元,共涉及 10 个乡镇 45 个行政村 113 个自然屯,主要包括水源井、管网工程、井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外网电力安装、安装室内水表水嘴工程;二是 2018 饮水安全工程第三批新建及改造工程 30 处,暂列资金计划 838.62 万元(计划投资 1100 万元,其它项目招标结余及竣工审计结算结余继续投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共涉及 9 个乡镇 19 个行政村 30 个自然屯;三是 2017 年饮水安全工程款 201
10、4.99 万元。(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计划 2294.25 万元(含 17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贴) 。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共计改造户数 927户。(3)农机库房6资金计划 27.89 万元,计划在龙兴镇龙兴村建农机库房 1座,299 平方米。3、其它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530 万元,具体投向如下:(1)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 300 万元;(2)根据年末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 5 万元以下、3 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财政贴息预计投入 200万元;(3)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补助 30 万元。三、整合资金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11、顺利开展,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储备库制度。按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的要求及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谁建设、谁负责” “谁受益、谁管理”原则,落实项目安全运行、建后管护、效益发挥等主体责任,完善工程建后管护、固定资产建账和利益联结机制。各行业部门和实施主体要按照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印发的通知(黑扶办联201814 号)文件要求,对相关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的来源及分配、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实施进展、利益联结机制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2、(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县扶贫7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期完成。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驻村“第一书记” 、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各实施主体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
13、制的通知 (厅字201776 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发201770 号)、 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黑财农201725 号)及其它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管好用好涉农整合资金。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开展年度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各行业部门、各乡镇上要对标各自资金项目,上报绩效考评指标,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进行审核,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益发挥。县委督察局、县审计局要对年度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跟踪问效,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对于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效益发挥不明显和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闲置单位,将进行通8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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