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 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二、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三、考核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由区政府办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四、考核内容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制度健全,执行到位;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多样,实用有效;责任追究落实,群众评价满意。(一)街道考核内容1.组织领导(6 分)。包含明确分管领导、工
2、作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的情况。2.制度建设(4 分)。包含制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3.公开内容(70 分)。包括公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机构职能,财政信息,服务信息和动态信息等内容。4.公开形式(6 分)。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采用多种形式公开。5.政务服务(14 分)。包括基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信息上报情况。6.其他考核内容,直接加减分。指被上级政府部门、监督部门、媒体等表彰嘉奖或通报批评情况。(二)区直部门考核内容区直部门考核内容由基础考核内容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考核得分构成。基础考核内容分值为 100 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以具体得分计,该项内容只对具体涉及的
3、区直部门有效,按百分比折算分值。(1)基础考核内容1.组织领导(6 分)。包含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配备、经费投入情况。2.制度建设(4 分)。包含制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3.公开内容(70 分)。包括公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机构职能,财政信息,政策信息,许可信息,决策信息,服务信息,动态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等内容。4.公开形式(5 分)。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采用多种形式公开。5.政务服务(15 分)。包括电子信息惠民工作的推进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6.其他考核内容,直接加减分。指被上级(同级)政府部门、监督部门、媒体等表彰嘉奖或通报批评的情况。(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考核包括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信息、重点建设项目、公共监管信息等内容。五、考核方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总分 100 分,由日常考核季度平均分(占 70%)和年终考核得分(占 30%)构成。 (一)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条例、 办法及相关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及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报送,学习、培训、总结情况。具体考核公开内容的情况。 (二)年度考核。通过被考核单位自评和考核单位综合评议进行。具体考核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形式、政务服务和其他考核内容。六、结果运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根据计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个等次,并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政务公开考核事项的计分依据。七、附则本办法自 2016 年起试行,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