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文农工联办发 20174 号文 山 州 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工 作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关 于 公 布 五 起 重 大 劳 动 保 障 违 法 案 件 的 通 报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各用人单位(企业):为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州域内各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文山州 农 民工工 资 支付保障工作 联 席会 议办 公室文件 2 布办法的实施办法(文人社发20175
2、4 号),现将文山州五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通报。一、文山秀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文山秀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3日在文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工商登记执照号为5326002000393,2016 年 3 月 17 日“三 证合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26006626297806。法定代表人是范艳芳,身份证号码:532625196510041527,联系电话 13887630185;总经理是李保明,身份证号码:532621196507150057,联系电话:13887517896。(二)主要违
3、法事实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 2017年 3 月 7 日接到向红梅等 4 人的投诉称:文山秀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拖欠我们 4 人 2016 年 3 至 5 月和 2017 年 1至 4 月的工资共计 28900 元。经查:文山秀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拖欠向红梅 2016 年 3 月、4 月、5 月和 2017 年 1月、2 月工资合计 8600 元;拖欠张信旭 2017 年 1 月、2 月工资3800 元;拖欠张孝水 2017 年 1 月、2 月工资 3700 元;拖欠李艳梅 2016 年 3 月、4 月、5 月和 2017 年 3 月、4 月工资 12
4、500 元,欠缴 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 15380.92 元,医疗保险费 5437.00 元,单位代扣的个 3 人社会保险费部份 8000 元。(三)处理情况2017 年 5 月 2 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文山秀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文人社监令字2017 第 3 号),文山秀 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逾期未执行改正指令。文山秀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2017 年 5 月 26 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5、障局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 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 201524 号),将案件移送文山州公安局(文人社案移字2017 1 号)。文山州公安局已 经指定文山市公安局对该案进行侦办,所欠工资至今未得到兑现。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泰州江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570439L,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胜利街 182 号,公司成立于 1991 年 09 月 17 日,法定代表人:胡二甫,项
6、目负责人:刘利杰,身份证号:420601196103281218,联系电话:15087471705 ;泰州江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91321203767373304A,地址:泰州市永安洲镇引江东路 88 号,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05 日,法定代表人:郭森寿,项目负责人:戴国杰,身份证号:321025197109300213,联系电话:13961079323。(二)主要违法事实2015 年 4 月 10 日,朱家祥等 20 余人到文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在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天冶化工氧化铝配套建设氯碱项目做土建工程的几个班组,被拖欠工资 100 余万元,涉
7、及农民工 66 人。经查,马塘工业园区天冶化工氧化铝配套建设氯碱项目建设单位是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天冶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为刘利杰),该公司将部分主体工程项目分包给泰州江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戴国杰)。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向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拨付了 80%的工程款,共计:11956.33 万元,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拨款给泰州江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导致拖欠朱家祥等 66名农民工工资 173.75 万元。(三)处理情况2015 年 5 月 5 日,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
8、有限公司(云南天冶工程项目经理部)、泰州江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文人社监令决字2015 第 04 号、 05 号),中国化学工程第 5 六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天冶工程项目经理部)、泰州江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期限内未改正,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及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之规定。7月 7 日,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 24 号),将案件移送文山市公安局侦办,先后将刘利杰、戴国杰两人
9、抓获归案。9 月 4 日刘利杰兑现了全部工资;10 月 26 日移送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判处刘利杰有期徒刑 8 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0 元;戴国杰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0 元。三、文山金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文山金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32621100022388,地址:文山市金玉名园 F87 号,法定代表人:李广金,身份证号码:512528197409263576,联系电话:18187636888,18088288666。(二)主要违法事实2015 年 6 月 30 日,李达焕、李怛英等 5
10、人向文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文山金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 5 名职工工资 3.86 万元。经查:该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但公司长期关门未营业。电话联系法定代表人李广金,其本人对拖欠工资 6 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承诺于 7 月 5 日前处理好拖欠工资问题。截止 7 月 10 日,李广金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三)案件处理情况2015 年 7 月 10 日,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文山金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文人社监令决字2015 第 07 号),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改正。 8 月13 日,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云南省高级人
11、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 201524 号),将 该案移送文山市公安局立案侦办。四、麻栗坡县联营铁合金厂拖欠职工工资案(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麻栗坡县联营铁合金厂,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32624100002588,地址:麻栗坡县麻栗镇南油村民委员会(粮种厂) ,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4 日,个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普尧,身份证号码:532622197407290539,联系电话:13887540979。(二)主要违法事实2016 年 3 月 18 日,麻栗坡县联营铁合金厂职工周
12、永波等人到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麻栗坡县联营铁合金厂拖欠周永波等 70 余人工人工资。2016 年 3月 18 日,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 7 案调查。经查:2013 年,麻栗坡县联营铁合金厂由于受到钢铁市场产能过剩影响,铁合金价格一路下滑,形成亏损,于 2015 年11 月 15 日停产,导致拖欠周永波等 78 人 2015 年 7 月至 2016年 3 月共 9 个月的工资,合计人民币 1939419.00 元。 (三)处理情况2016 年 4 月 12 日,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麻人社监令决
13、字2016 第01 号),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整改;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麻人社监罚告字2016 第 01 号);2016 年 5 月 5 日,向该单位下达给予行政罚款 2000.00 元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麻人社监罚字2016 第 01 号)。当日,法定代表人普尧书面提出放弃行政复议或提取诉讼权利;2016 年 5 月 20 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麻人社监强执催告字 2016第 01 号)。2016 年 6 月 3 日,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递
14、交强制执行申请(麻人社监申字2016 第 01 号);麻栗坡 县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6月 22 日作出行政裁定(2016 云 2624 行审 01 号):“一、准予强制执行麻栗坡县联营铁合金厂拖欠周永波等 78 人工资 1939419.00元;二、准予强制执行行政罚款 2000 元;三、准予强制执行行政罚款 2000.00 元每日加处滞纳金百分之三,人民币 840.00 元”。由于该厂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 8 正积极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该案正在执行中。五、广南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案(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广南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15、码:915326272183105620,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地址:广南县莲城西郊,法定代表人:陆有界,身份证号码:532627196610060015,联系电话:0876-5157320。(二)主要违法事实2016 年 3 月,广南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到县人民政府上访相关事项,其中有关拖欠员工工资问题转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2016 年 4 月 26 日,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经查,广南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拖欠 2015年 6 月、9 月、2016 年 1 至 6 月员工工资 683833.88 元。(三)处理情况2016 年 4 月 27
16、日,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广南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广人社监字 201609 号), 该公司逾期仍未按要求改正。 2016 年 7月 14 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广人社监理字 20162 号);2016 年 8 月 9 日,向该厂下达了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催告执行通知书(广人社监催执字201603 号); 2017 年 1 月 17 日,广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广南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广人社监申字2016 02 9 号)。2017 年 2 月 8 日,广南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一、准予强制执行该公司拖欠的 146
17、 名员工工资 683833.88 元,二、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5000.00 元。目前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案正在执行中。上述五起案件都是在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罚)决定书后,仍未支付所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最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中,文山秀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泰州江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山金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分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文山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2017 年 11 月 15 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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