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不良事件报告通过定期分析原因,交流对应措施等活动,提供分享病人安全信息的机会,尤其是对可预防的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能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通过及时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及时应对,可尽可能减少对患者的损害,保护医务人员和医院的利益。据我院目前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情况,为持续提高我院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结合十三项核心医疗核心制度 ,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希各科室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一、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诊断治疗的失误及其相关的设施、设备
2、引起的损害等。不良事件包括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正确的医疗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和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医疗中由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 。二、分度:按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程度,从小到大分为 6 类,分别为迹近错失、无伤害、轻度伤害、中度伤害、重度伤害、极重度伤害。三、报告内容及应报告的部门: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本院划分为 24 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1)病人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报医务部。(2)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报医务部。(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报医
3、务部。(4)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报维修中心。(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报药剂科。(6)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报药剂科。(7)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报医务部。(8)跌倒事件:因意外跌至地面或其它平面。住院的报护理部,门诊的报门诊办公室。(9)管路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报护理部(10)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报院感科(11)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报医务部(12)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
4、良事件。报医务部(13)检查、治疗或手术后神经受损。报医务部(14)输血事件:医嘱开立、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报医务部(15)公共设施事件:医院建筑、通道、其它工作物、天灾、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报安全委员会(保卫科) 。(16)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报维修中心。(17)治安事件:偷窃、骚扰、侵犯、暴力事件。报保卫科。(18)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报保卫科。(19)病人不满:病人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报党办(20)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 ICU 或延长住院。报医务部(21)病人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报护理部。(22)针扎
5、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报护理部。(23)医疗器械事件:内固定断裂、松动。报设备科(24)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报医务部或护理部据情况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四、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上报科主任(医疗)或护士长(护理) ,后据情况报告职能部门。一般不良事件要求 2448h 内报告。并要在 48h 内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 ,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处理后情况、记录人等内容。事件重大、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电话口头上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及相关上级管理部门,各部门后有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
6、进措施。并在各科建立的专用登记本上记录,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处理后情况、记录人等内容。处理后 48 小时内完成记录。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表:各科室或个人具名或匿名报告不良事件科主任或护士长管理部门(医务、护理、院感、药剂、设备、保卫、维修)四、奖惩原则:奖励为主,为报告者保密原则。(一)奖励1.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务会通过。2.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对相应科室综合质量考核给予适当加分。3.对积极提供不良报告的科室在综合质量考核给予适当加分。一般事件(提出处理意见)重
7、大事件分管领导 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院领导 召开学术委员会(决定实施意见)4.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综合质量给予适当加分。(二)处罚1.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不予处罚。2.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患纠纷,后期处理时,按我院考核细则及医疗纠纷赔偿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给予综合质量考核酌情减分。3.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但被职能科室检查发现,给予综合质量考核相应减分。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患纠纷,后期处理时,按我院考核细则及医疗纠纷赔偿责任追究办法基础上,给予综合质量考核相应减分处罚。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