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本企业自愿参与宁波市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郑重承诺:1.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保证所销售的补贴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标准等与农机推广鉴定报告一致,保证补贴产品经过出厂检验且非旧机(旧件)改造的合格产品,保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2.保证补贴产品唯一性,标志标识规范,合格证、铭牌(标牌)样式统一,内容规范完整,其中铭牌内容包括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保证产品出厂编号规范并按要求打印在铭牌和机体固定位置(或打印机架号) 。机具明显部位喷涂或粘贴“2016年国家补贴产品”标识,保证标识字迹清晰,粘贴的标识牢固不易去除。3.保
2、证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真实有效,当中央补贴额达到该产品实际销售价格 40%及以上时,事先向宁波市农机服务总站汇报,未经同意不得销售。承诺不借购机补贴政策随意涨价,同配置产品价格不高于未享受补贴的产品价格。4.严格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企业售后服务承诺, 对购机者进行机具使用操作和维修技能培训,作业季节在用户报修后 24 小时内抢修机具。保证作业季节零配件的及时供应,质量不低于原件,价格合理。5.严格遵守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 (农办机201219 号)等规定,负责对所推荐的经销商管理,对违法违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6.违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给国家补贴资金和农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本企业负责追回或承担相应损失。因违法违规、推广鉴定证书失效、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等原因,导致产品补贴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补贴额被调低的,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本企业承担。企业全称(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