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0 页 共 10 页中华医学会学术会议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第 24 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专科分会学术会议管理的要求,规范学术劳务费支付行为,保障在学术会议组织活动过程中付出辛勤劳动的专家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前学术会议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专家劳务费各项开支标准。一、专家劳务费的管理和支付原则1预算管理原则。按照会议预算管理的原则,学术会议活动的收支全部纳入会议预算,会议召开前按照劳务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结合会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劳务费预算专款专用,无特殊事项原则上不予调增。2保障运营原则。对于经费紧张的学术会议,经费应首要保证会议的正
2、常运营,会议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再支付专家劳务费。3 标 准 支 付 原 则 。 支 付 专 家 劳 务 费 原 则 上 不 突 破 上 限 标 准 , 下 限 标 准 参 照 执 行 。二、专家劳务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税后)专家劳务费是指支付给临时外聘专家的咨询、讲课、审稿、评审、服务等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实施及管理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术会议实际情况和专家工作量制定以下标准。1筹备劳务费是指为使学术会议能顺利召开,由筹备组所组织的学术内容策划、会议日程安排等各项筹备活动所付出劳动的专家支付劳务费。按照实际工天数,每人每天 500-1000 元的标准按月支付,当月支
3、付上限原则上不超过 8000 元/人。2审稿劳务费是指对收到的稿件进行审核并确定录用所付出劳动的专家支付劳务费。按照实际审稿天数,每人每天 800-1000 元的标准按次支付。3考察劳务费是指为会议召开的场地、酒店等进行实地考察的专家支付劳务费,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按次支付。4评审劳务费是指对会议论文、演讲等进行评审活动的专家支付劳务费,按照每人 800-1000 元的标准按次支付。5讲课费标准:大会主席、院士:3000-5000 元/次人特邀大会报告:2000-3000 元/次人专题报告:800-1000 元/30 分钟人6主持费:500-800 元/次人7现场手术转播劳务费:1000-3000 元/次人三、参加以上活动的专家助手按低于以上标准执行四、本办法由中华医学会负责解释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