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创 文 明 交 通 城 市 做 文 明 交 通人简 报第 4 期蓟 县 “创 、 做” 活 动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0 年 5 月 7日蓟县“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考核评比通报(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驻蓟单位和各相关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张高丽、市长黄兴国关于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使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精神,按照蓟县“ 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 活动(以下简称“ 活动 ”)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下发 蓟县“活动”考核评比办 2 法文件要求,为使我县“活动” 切实落到 实处,自 3 月 3 日我县召开“活
2、动 ”动员大会后, 县“活动”办推 动组对各乡镇、单位及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和评比,现将 4 月 26日至 5 月 6 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1、开展“活动”较好单位: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文明办以及县直机关积极认真贯彻、国华盘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客运站、各旅游景区、景点等单位均能按照蓟县“活动” 考核评比办法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活动 ”办 1 号文件精神,各成员单位在“ 活动” 中积 极履行工作职责,特 别是县市容委认真落实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奋战 300 天的部署,积极组织清理违法占路摊贩,对我县中昌路、景区沿线进行了立面整修,统一规范广告牌匾,统一制作门头牌匾
3、,达到了清新靓丽、整洁有序,使我县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成效显著。其它各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 活动” 方案,明确工作目 标、任务和责任,做好内部动员和宣传工作, “五一” 节日期 间严格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推动“ 活动” 有序开展。2、开展“活动”较差单位 :在检查中也发现有些单位未落实县 3.3 会议精神和“ 活动” 办 1 号文件要求, 对此县“活动”办严格按照蓟县“ 活动” 考核 评比办法规定, 对以下乡镇、单位进行考评扣分并纳入年终考核。(1)白涧镇、邦均镇、下营镇、上仓镇、杨津庄镇、下仓镇、尤古庄镇、侯家营镇、东施古镇、别山镇、东赵各庄乡、渔阳镇等 3 乡镇分别
4、在 2010 年一季度各发生交通事故一起,对此,按照蓟县“ 活 动” 考核 评比办 法规定:对 发 现 交 通 安 全 隐 患 的 单 位 ,视 情扣 除 0.52 分 (2 分 )。扣 2 分 。综 上 分 别 对 以 上 各 乡 镇 扣 2 分 并纳入年终考核。( 2 )天津市于桥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达蓟县工作站在前期检查中发现未按“ 活动” 要求,制定可行工作方案与措施,活动基础档案不齐全,分别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在复查时两单位发现仍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为此,公安蓟县分局交警支队按防范责任制规定对其进行挂黄牌一个月处罚。对此,按照蓟县“ 活动” 考核 评比办法规定:未 制定
5、的“活动”方案(3 分);扣 3 分,未健立“ 活 动 ”基 础 档 案 (4 分 );扣 2 分 。综 上 对 天津市于桥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达蓟县 工作站各扣 5 分 纳入年终考核。当前,全市上下都在积极开展“活动” ,因此,全 县各乡镇、委、办、局、单位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开展“活 动”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定要立即行动起来,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管理,一定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拓展社会宣传面,确保”活动” 落实到实处。 4 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创、做”活动领导小组送:县综治办、县教委、县建委、县执法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安监局、县交通局、人武部(存档 1 份,共印 20 份)蓟县文明办、公安蓟县分局 2010 年 5 月 7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