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庐江县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审核结果公 示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 97 号),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 2014124 号)和省 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5 161 号),以及庐江县农机局、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庐江县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庐农机 201433 号)的要求,我县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有物证的由个人自愿申请,并提供本人任农
2、村老拖拉机手期间的物证材料报本人所在镇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无物证的由个人自愿申请,提供证人,由镇认定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各镇初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村老拖拉机手报县工龄补助办公室进行审核。县工龄补助办公室对各镇报来的下列人员已审核通过(详见附件:庐江县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审核结果公示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12 月 30 日,共 30 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县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7313210附件:庐江县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审核结果公示表庐江县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