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是省政府的直属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100 亿元。甲方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理念与乙方制定的主业突出、多元并举、产融双驱的战略计划高度契合。基于此共同的认知,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市的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设施等事宜签署本协议。一、合作内容根据甲方城市投资建设的客观需求,在十三五期间,乙方将突出主营业务,利用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业绩等优势,在市参与项目投资 200 亿元人民币。(一)依法依规参与市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桥梁、水利、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项目的投资
2、建设。(二)选择与建筑行业相关的优质项目,按市场法则,2依法依规运营与销售。(三)依法依规参与市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创建或扩容,联合发行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新型工业化产业升级创新基金等金融投行产品,做大市建设的资金池。二、合作模式根据项目的属性与特质,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PPP、EPC、施工总承包、融资代建、直接投资、联合投资、交叉参股或持股等方式,最终具体的投资模式以项目合同为准。三、合作机制(一)工作沟通机制1、建立双方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双方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2、甲方指派的相关部门和乙方指派的专人负责沟通对接,双方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二)信息交流机制双方建立相关
3、工作文件、合作信息的交流渠道,及时沟通项目建设和乙方经营活动方面的有关信息。甲方召开与乙方建设项目有关的工作会议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乙方派人参加,听取乙方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四、保密条款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双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发布、披露、传播,但依据3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则要求需要披露的情形除外。五、其他(一)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性文件,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关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二)双方应依法依规,结合本协议确立的原则和相关规定,推进具体合作事宜。若按 PPP 项目合作模式,则需要签署相关 PPP 合同,以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