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解读一、 制定背景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 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粤财资2011 18 号),由市财政局起草,并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印发揭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揭市财资2018 5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2、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二、 办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办法分六章,共四十二条。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主体。第二章是关于国有资产购建和自用。明确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购建、验收、领用、使用、保管、维护及处置等管理流程。第三章是关于国有资产的对外投资。明确了市直行政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举办经济实体和对外投资;市直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履行的审批手续及投资范围。第四章是关于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明确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范围、期限、审批手续、申请材料及收入上缴。第五章是关于监督管理。明确了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及处分依据。第六章是附则。明确了涉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要求及办法的实施时间。三、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解读机关:揭阳市财政局联系方式: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0663-823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