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核准办理对象 企业办理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废水沉淀池或调节池必须具备防渗流条件,排污口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没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申报工艺废水“零”排放,循环使用的项目,不得设置排污口);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
2、: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29.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
3、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 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10.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四条;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6、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4、;7、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已安装的生产设备列表 环保治理方案 如有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须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台帐资料 规范排污口说明厂区总排水排污管道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已办理的工商执照和机构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3授权办理业务委托书 受委托人身份证 环保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办理地点 新城镇黄塘路1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办事窗口 无收费标准 不收费办理时限法定期限:30个 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权力运
5、行公开信息环节名称 负责人 职责受理 唐琼容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承办 张洁雄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审核 郑焕娴审核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审批 黄国雄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办结 唐琼容、张洁雄审批许可结果,并根据结果制作审批意见,送达申请人窗口办理流程查看流程图1、申请。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者向县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或在网上申请。 2、受理。窗口收到申请后答复是否受理。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相应内容进行调整。对按要求已进行补充、调整,符合申请要求的,窗口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予以退还。 3、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到4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和审议,并决定是否审批。网上办理流程查看流程图1、项目业主网上申报 2、窗口办事员网上核准是否受理 3、经办人员网上承办 4、分管领导网上审核 5、局主要领导网上批准 6、窗口办事员办结监督电话 新兴县监察局效能监察室/2883200联系方式 288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