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大学体育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试行)根据贵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贵大学位20167 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具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在所申请的专业学位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三)聘期内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 周岁以下(以当年 9 月 1 日为准)副高职称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四)近五年(2014 年 1 月至今)科研项目、获奖与专利等方面,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1)主持与所申请的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项;(2)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一等奖不计排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1项(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3)授权发明专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1 项(排名第一);(4)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 2 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种类为 SCI、EI、CSSCI、CSCD、北大中文核心,(以第一作者在贵州大学学报上发表文章,无论几篇只可抵作 1 篇核心期刊)。(5)作为主教练主训运动队(员)一年以上,参加比赛获得全国前八名,省级前三名(比赛级别参照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奖励的规定)。同时主编教材 1 部或在核心期刊发表 1 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6)获国家级及以上等级裁判员称号,同时主编教材 1 部或在核心期刊发表 1 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五)目前所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明显,有培养硕士生所必需的并由本人负责支配的科研经费。(六)能够为指导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到企业或行业实践的机会。贵州大学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