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最低分数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不应低于相应学科门类的国家线。我院初试学科门类及考试科目:理学门类,化学,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一、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工学门类,仪器科学与技术,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业务课二;拟调剂的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二、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定于 2014 年 4 月 8 日4 月 11 日在我院进行,考生应按复试通知中的具体复试时间来我院参加复试。我院复试专业为化学和仪器科学与技术,复试比例为:100%-120%。我院复试包
2、括面试、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1. 考生按规定交验有关材料、证明等。考生应交验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交学生证) 、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均应为原件。2. 由相应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3.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4. 专业课和英语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 2-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及格标准为 60 分。英语笔试时间由复试小组根据试题情况确定。5. 由人力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时间每人 15-20 分钟。英语考试满分为 100 分,其中听力口语为 50 分,笔试为 50 分,及格标准为 60 分。最后,由人
3、力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考生的各项成绩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三、复试内容1. 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 外语能力;(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 综合素质和能力(1) 通过面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
4、况;(4) 人文素养;(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 体检我院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委托北京市体检中心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4 年 研 究 生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有 关 文 件 的 要 求 进行。体检应在复试开始之前进行。四、复试成绩及有关事项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的范围内。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复试小组认定后提交说明材料报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参考。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实
5、践(实验)能力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2014 年不开展线下生复试。六、调剂工作程序符合有关调剂条件,且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应登陆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并按有关网上调剂操作流程进行调剂。七、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两周内在院网站公示。复试工作办法于 4 月上旬在院网站公布,网址: 。八、拟录取名单经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并于上报北京市研招办前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4.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645243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