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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带答案和解析.docx

1、1、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 年卷二单选第 39 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 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2、甲公司与 15 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 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

2、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3、甲以 23 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 4 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 8 万公里,市值为 16 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

3、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 16 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1)坚持科学立法

4、,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

5、权威。(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 。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本题答案为 B。5、某诈骗案,被告人甲 17 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6、(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9 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 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 27 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

7、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31 条的规定,D 正确6、2011 年 4 月 6 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 月 15 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 月 8 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 6 月 6 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 2011 年 4 月15 日B.2011 年 4 月 6 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

8、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选项 A 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 4 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 12 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选项 B 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 11 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 年 4

9、 月 6 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选项 C 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 4 条及第 6 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选项 D 错误。 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

10、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 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答案】A7、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 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 因双方

11、已定居国外 10 年,不应受理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15 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 C 项当选。8、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 29 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

12、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 29 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

13、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 A 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 2000 年 2 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 2 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

14、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 B 项、C 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 D 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9、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10、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 29 条

15、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 29 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

16、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 A 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 2000 年 2 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 2 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

17、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 B 项、C 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 D 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11、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

18、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 A 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选项 B 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选项 C 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选项 D 正确。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答案】D12、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 2002 年 1 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 年 4 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

19、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D.王某 2002 年 1 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 年 3 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

20、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 A 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 2 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 B 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 C 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 D 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 2 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 D 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13、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

21、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 年卷二单选第42 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14、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22、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5、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6、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

2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17、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 24 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18、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

24、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 WTO 争端解决机制。选项 A 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选项 B 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 60 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选项 C 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

25、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选项 D 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答案】C19、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0、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 年卷二单选第 41 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

26、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 A 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选项 B 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

27、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选项 C 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选项 D 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21、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

28、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 律师法第 l4 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 31 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 宪法第 40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 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 医

29、疗事故处理条例第 62 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B 项为任意性规则。C 项为禁止性规则。D 项为委任性规则。故 A 项 正确。22、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

30、,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23、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 年卷二单选第42 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24、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

31、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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