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奉教院附小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财务制度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 12 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
2、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 、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按教代会制度执行 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
3、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 ,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 ,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3.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
4、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4.学校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
5、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未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问题。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条 财务安全管理制度1.财务室配备安全设施,如保险箱,安装防盗栅、防盗探头等。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使用现金不得超银行规定的钱款。3.购买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6、,不得使用现金。4.实行收支两条线记帐,不坐支,不得使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严格按照帐务制度和支付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对凭证不实或没经领导、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的发票不准报销。5.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尽量使用转帐结算,减少使用现金。6.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对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由主管会计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奉贤区教育系统物资器材管理实施细则精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做到物尽其用,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资产起讫标准如下规定(1)一般设备单价人民币 1000 元以
7、上(含 1000 元) ,专用设备单价人民币 1500 元以上(含 1500 元) ,耐用时间在一年及其以上,能独立使用的物资器材列为固定资产范围。(2)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一次批量购置超过 30 件(含 30 件) ,总价符合固定资产起点担架,耐用期在一年及其以上,能独立使用的同类物资器材,如课桌椅、床、办公桌、各类柜子等学生、图书、教师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为固定资产。2.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分类编号,并由校产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帐,附单件明细卡片:计算机房、舞音美室、体育馆、录播室、自然实验室、劳技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部门,由专管员建立相应的二级台帐并负责管理。其他固定资
8、产实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建立二级台帐由使用人(部门)负责保管。3.新增财产,应由总务处采购人员发票清单或凭调拨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 ,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资产台帐。4.总务处的台帐,每学期应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各专管员的二级台帐核对一次。每学年学校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5.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转移,须报总务处负责实施。未经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6.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如需调配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填写调用单,调入部门负责人或专管员签字领用,并调整各级台帐。7.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室课桌椅、书包柜及其有关
9、设施由总务处负责配置和调整,每学期总务处对财产保管情况组织检查验收。二、基建和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规定1.列入政府项目的基建和大型设备、物品,按有关规定,由政府和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采购。2.学校自筹经费支出的零星修理、设备添置、物品的采购,金额在大于5000 元,由校务会议决定,由总务进行货比三家进行市场摸底,落实三家进行竞标采购(原则上在政府采购网购买) 。三、物品申报、购买、验收、审批、报销等(一)申购审批:1.凡须添置所有设备、器材、办公用品等,必须由所在处、科(组) 、室负责人提出购物申请报告,填写好申购单,经总务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2.凡所购物品必须由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3
10、.贵重物品或单件金额超过 5000 元的,必须由校务会讨论,同意后方可购买。4.经批准后的申购单,必须交采购员办理(特殊除外) 。5.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二)采购:1.凡所需购物品,必须由采购员专人购买(特殊除外) 。2.采购员必须严格按照申购单上批准的数量、价值规格采购。严禁二手货、假货、伪劣商品,做到价廉物美,不准私拿回扣。3.凡已办好审批手续的,必须当天办理,最多不超过二天(特殊除外) 。凡急需的必须当天办理。4.所购买物必须持申购单、发票,到保管员处验收、登记,做到货、票相符。未经保管员登记、同意,不准将货物直接交使用者(特殊除外) 。申购单必须立即交保管员。5.发票必须由采
11、购员本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并由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室入账。6.凡数额超过 2000 元时,必须使用支票支付或银行转帐。财产帐和单据必须长期保存(特殊除外)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计算机、舞音美、体育、图书阅览、食堂等专业的教学用品、用具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2.各部门专管员必须建立抵值易耗品台帐,耐用品并附明细帐。所有物品都应及时列入台帐。3.因办公、教学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填制借用单,借用人签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消耗品由使用部门(人)签字领取使用。4.各班清扫用具,要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5.各部门专管员按月填报物品进出库报表。各部
12、门专管员应于每月初进行一次库存清点,并将上月物品的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月报表报总务处。如出现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6.总务处应妥善保管原始凭证、入库单、出库单、报表等,并装订成册。五、财产移交制度1.校内保管员、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各类财产材料使用人,因工作变动,学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求帐物相符后,方能接收。2.移交中实行按帐点物,逐件核准。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帐。移交中发生帐物不符时,移交人应写出书面报告,学校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方可办理移交手续。第四条 财产报废报损制度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
13、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学校或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作维修外,应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第五条 财产维修保养制度一、常规维修及保养1.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 95%以上。2.各类专用设备,如实验仪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等。由各使用部门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安排维修
14、及保养。3.总务处要经常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产校舍的维修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校产损坏或接到使用部门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小修一般由使用部门填写报修单,总务处在 24 小时内组织维修。4.凡属人为损坏的校产,总务处应按规定追究使用部门或使用经办人的责任。二、组室维护及保养1.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门,打扫整理各自办公室。2.个人借用的学校仪器、图书等,要注意爱护,正确使用。如有损坏,必须赔偿。3.各班级要对教室的黑板、讲台、课桌椅、门窗、电器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维护、保护。发现损坏,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维修。4.学校的微机房、网络设施,由学校网
15、管员负责维修及养护。发现问题,无法维修的,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养护。第六条 财产赔偿制度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3.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4.外单位或个人借用而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5.赔偿办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费。第七条 学校财产、设施保管、保护制度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校产帐,保管人员的帐册必须和会计室的帐吻合。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帐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
16、符,不出差错。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5.学校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7.学校统一保管的固定财产由总务处负责保管,各使用部门借用的,要填好借据,定时归还。归还时,校产管理员要检查是否完好。损坏按规定赔偿。8.学校每学期对班级、办公室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和班主任、办公室室长签订校产使用保管协议,一式两份。期初清点,签订协议;期末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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