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1东阳市城东中心幼儿园斯村园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一、规划背景为指导东阳市城东中心幼儿园斯村园区地块的扩建改造、规划建设管理,提供该地块开发建设的技术依据与实施措施,特制定本规划。二、地块区域位置此次控规用地位于东阳市城东街道斯村;现状斯村小学以南,大部分为原斯村小学用地。三、地块现状地块地势比较平坦,地块内部绝对高差在 1 米以内,地块内现状有部分原小学建筑,地块大体呈梯形,东西最宽处约 80 米,南北最长处约 75米。 四、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1.1)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
2、72011)4、 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5、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6、 东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 调整完善版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按照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五、规划设计指导原则1、地块的功能布局要与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相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点及企业的关系。2、遵循现状空间分布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环境要素,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功能布局,有效开发土地,使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相协调,有利于地块的开发建设。3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舒适、优美、卫生、安宁的生活环境。规划的用地布局及空间组织
3、以人的需求为依据,充分考虑人的可达性、便捷性及舒适性,做到以人为本,为人服务。六、规划图则用地兼容性参照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执行。规划图则具体如下:1) 、地块用地性质为 R22(服务设施用地),在满足日照等技术规范的要求下规划低、多层建筑。地块净用地面积 5152 平方米,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 40%,容积率为 0.5-1.1;绿地率不小于 35%,建筑限高 24米。配套停车需求应满足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要求。按规范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等公用配套设施。2) 、在满足日照、消防间距以及交通组织要求的前提下,低多层建筑后退北侧道路红线不少于 6 米,后退南
4、侧用地红线不少于 6 米,后退西侧用地红线不少于 5 米,后退东侧用地红线不少于 5 米,且围墙后退现状东南侧水系堤岸线不得少于 5 米。并应满足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的要求。3) 、地块主要出入口布置在北侧的道路上,相关间距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地块总平设计时,必须考虑与周边已开发、即将开发、已建建筑的协调性与合理性。七、市政管线规划1) 、该地块给水从北侧现状路网管网接出。2) 、地块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在地块内汇集雨水后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入北侧现状路网的城市管网。3) 、 电源就近从 10KV 电力线接入,并与电力部门的电力网规划做好衔接,电力线引入配电房。有线电视及电信管线从周边紧邻的弱电管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