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次贷危机看我国金融制度的缺陷【摘要】2007 年 8 月次贷危机全面爆发,这是美国 20 世纪 30 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次贷危机造成了美国、欧盟以及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成长放缓并伴随全球的通货膨胀,对全球未来几年的经济前景形成了深远的影响,其速度之快、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危害之深、百年未遇。本文从次贷危机的成因分析着手,探讨我国金融制度的缺陷,并就此提出建议。 【关键词】次贷危机 金融制度 金融监管 一、次贷危机的成因分析 (一)美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并纵容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形成,是次贷危机爆发的核心原因 1980 年美国国会通过存款机构放松监管和货币控制法 ,该法取消
2、了抵押贷款的利率上限,容许房贷机构以高利息、高费率向低收入者放贷,以补偿放贷机构的贷款风险。1999 年,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颁布,彻底打破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同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法案,永久性地废除了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权。缺乏约束的金融衍生品大行其道,把分险逐步传递给全世界,所有的买家都要为美国房地产的泡沫埋单。 在联邦基金利率从 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的减息周期中,伴随着全球流动性充足的刺激,美国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而宽松的货币政策使房贷利率也同期下降,更多蕴涵高风险的金融创新产品在房产市场上应运而生,如浮动利率贷款和只支付利息贷款,与固定
3、利率相比,这些创新形式的金融贷款只要求购房者每月担负较低的、灵活的还款额度。从表面上减轻了购房者的压力,但风险却加速积聚。因此,当美联储为了抑制通货膨胀提高利率时,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引发了比人们想象中大的多的冲击。 (二)次贷产品过度衍生,风险跨市场传递 为了转移风险,商业银行把所有的次级按揭贷款打包成按揭证券(MBS)卖给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又设计出债务抵押债券(CDO)卖给全世界,并大量运用杠杆效应,用自身资产作抵押,引入保险公司担保,以数十倍的杠杆投资比率进行投资,这就是信用违约掉期(CDS) 。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产品不仅放大了次贷危机的威力,也放大了国际金融系统的系统风险。 (三)评级机
4、构的猖狂作假 长期以来,信用评级机构以其中立的立场对金融产品做出客观的评级结果,是广大的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而美国三大评级机构在过去的 10 年中并没有保持中立,而是违背职业操守,带着浓厚的政治和商业色彩,把华尔街的垃圾债券也贴上了优质的标签并推向全世界。 二、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一)从微观的角度来看,首先是一个监管缺位的问题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金融业出现了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我国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也逐渐呈现出相互渗透的模糊状态。例如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可以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允许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允许券商向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等等。而现行
5、的分业监管的体制难免会出现交叉监管的问题,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必须实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使监管部门可以获得所需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以避免业务的交叉、重复和空白。 (二)我国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管理,审慎经营 中国的信贷消费近十年才逐渐发展起来,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高温和人们消费意识的转变,各家银行为了争夺市场资源,特别是优质信贷客户,往往降低信贷门槛,给予优惠的贷款利率,埋下了较大的风险隐患。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应给我国金融行业敲响警钟,严格执行央行的贷款政策,采取严格的贷前审核程序,坚决保证首付政策的执行,杜绝零首付或放宽贷款标准现象,强化风险管理机制。 (三)合理运用金融创新 从
6、美国次贷危机所带来的全球危机可以看出,发展金融衍生品是金融全球化的必然要求,而中国目前的金融衍生品的结构和交易方式都比较单一,因此加快金融衍生品创新速度,以此来规避风险,提高金融效率已刻不容缓。但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固有的杠杆性可以放大投资尺寸,但在发生风险时也相应地放大了风险。当风险在个体机构间不断传递时,对于整体市场而言,风险没有消失,而是在累积,而个体机构又因为风险的转移和高倍的投资回报而不断的向市场注入风险资产,导致市场整体风险的无限扩大,最终产生系统性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在鼓励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的同时必须建立全面的立法和监管体系,并根据实体经济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不断改进监管体系、监管
7、方式,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同时还要增加金融创新的透明度,充分揭示衍生品的结构和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完善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 提高金融创新的信息透明度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基本条件。复杂的金融创新工具对信息要求非常高,只有信息充分、透明,投资者才有可能了解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定价,才能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为此,监管机构应对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的信息披露采取刚性约束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活动中,及时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普及创新产品的基本知识,提示相关风险,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按照“买者自负”原则指导自身投资行为。 (五)保持信用评级机构
8、的中立 在这次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危机中,个别国际知名的信用评级机构在其中也扮演极其不光彩的角色,这提醒我们我们务必加快建设符合自己国情的信用评级机构。因此,应当由政府出面组建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并要保持其独立性和非赢利性。且指定统一的评级标准和规则避免非市场因素干扰到其公正性和准确性,尽量规避道德风险,坚决杜绝评级机构与相关金融机构相勾结,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参考文献: 1陈四清.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启示J.中国金融研究,2008, (12). 2张健华、张雪春.美国次贷危机与金融制度重构J.金融研究,2008, (12). 3杨福明.全球金融危机、金融市场结构变化与金融制度重构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 (3). 4叶明铭.论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发J.经济特区,2010, (10). 5周伟翔.浅谈次贷危机视角下如何加强我国金融监管J.经济特区,2011, (4).